关于全市2018年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8-07-11 09:40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市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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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上半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及态势分析

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起,处理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见图表一)。

2018年上半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

项目

总计

 

   

县处级

乡科级及以下

违规公款吃喝

公款国内旅游

公款出国境旅游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楼堂馆所违规问题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大办婚丧喜庆

其他

查处问题数

38

9

29

5

2

0

4

9

11

6

0

1

处理

人数

47

9

38

6

9

0

5

9

11

6

0

1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人数

35

4

31

6

9

0

4

0

10

5

0

1

“其他”问题包括,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

图表一

  与去年同期相比,查处数量增加3起,但处理人数和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均有所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四种形态”的运用,导致党纪政务处分占比由93.1%下降到74.5%二是群体性违纪数量较少,仅有2起公款旅游牵涉到8人,其余基本都是个案。

二、数据分析

(一)因区域体量大小不一,问题查处的区域不平衡性仍然存在。从统计上报的情况看:市本级13起、寿县3起、凤台16起、谢家集1起、八公山2起、毛集2起、派驻机构1起,大通、田家庵和潘集三区无查处数据上报(见图表二)。同期相比,寿县查处问题数下降81.3%,下幅较大;市本级和凤台县分别增加了3倍多和2倍多,增幅明显。

 

图表二

(二)查处问题的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增加,2017年反弹明显。38起问题中,违纪行为发生在2017年的就有13起,占问题总数的34.2%;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和2018年的比较少,只有1起;违纪行为发生在2015年、2014年和2013年的基本持平,分别为8起、7起和8起,分别占21.1%18.4%21.1%(见图表三)。

  

注:根据中央纪委要求,违纪行为发生在2013年以前的,原则上不再纳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提交范围。

图表三

(三)查处的问题类型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依然占比最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有所反弹。38起问题中,相对突出的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1起、楼堂馆所违规问题9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6起、违规公款吃喝5起,分别占总数的28.9%23.7%15.8%13.2%(见图表四)。与去年同期相比,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反弹较为突出,去年同期没有查处数据。此次9起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均是省纪委巡视组巡视我市部分县区时发现的,调查处理在201712月份,今年1月份录入系统,反映出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在我市有所反弹,后期监管不到位。

图表四

(四)查处的县处级干部人数同比增幅较大,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从查处的对象看,2017年上半年查处的58人中仅有1人为县处级干部,占比为1.7%;今年上半年查处的47人中有9人为县处级干部,占比达到19.1%。市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在不断加大,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三、下步对策和建议

从全市2018年上半年数据分析情况来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查处力度不减,释放了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践行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当前在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态势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问题反弹回潮。二是顶风违纪现象偶有发生,纪律意识淡薄。三是部分县区和派驻机构工作力度不够,压力传导不实等。针对上述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持之以恒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按照省委书记李锦斌关于“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的批示要求,认真开展好“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

(一)压实两个责任,着力补漏洞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切实盯牢人、看紧事,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抓住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排查,把自己摆进去,把单位把进去,全面扫描,填补漏洞。适时约谈“四风”问题多发地区和关键敏感领域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切实把作风建设责任扛起来。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对标监督对象和问题,查找监督盲区和空白点,切实找准病灶,开好药方;对标政策规定,查找制度执行中的漏洞;对标责任落实,查找责任追究中的漏洞。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委(党组)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纪委(纪检监察组)进行约谈,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应当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应当查处而没有查处的纪检监察机关实行责任追究。

(二)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治反弹。一是开展专项督查。针对我市部分县区和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出现反弹现象,市纪委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专项督查。专项督查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坚决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创新监督方式。针对加油卡变相使用等问题,组织专项督导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快查快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组织开展交叉互查,提高监督检查效果,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把好“廉关”、过好“廉节”。探索整合有关数据,适时抽查人事、资金管理权、项目审批权、监管权集中的单位,着力排查发现变相违规涉公支出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提高监督效率。三是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主动融入驻在单位,伸长耳朵、瞪大眼睛,紧紧盯住重要部门、重要节点和重要领域,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重点监督“一把手”,不留死角和盲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于巡察全过程,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作风问题新动向,对顶风违纪问题推动立行立改,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巡察、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

(三)强化机制建设,着力补短板。一是补齐思想“短板”。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正在开展的“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在内心筑牢“不能”、“不想”防线,自觉坚守正道,远离歪风。二是补齐工作“短板”。针对查处力度不均、数据不平衡的问题,适时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长期“零报告”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查处力度明显偏小的县区纪委监委进行重点约谈,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三是补齐制度“短板”。对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津贴补贴等制度中存在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行管局等单位,督促其进一步落实部门日常监管责任,及时移交有关问题线索,推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为纠正“四风”构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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