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部署 推动巡察整改做深做细做实

时间:2021-03-09 10: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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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市委前十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450个,整改完成率97.9%,移交问题线索273件,立案70件,党纪政务处分6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上缴财政5844.17万,追责问责401人,制定完善制度1850项,开展专项整治167个。”这是淮南市委巡察办晒出的十届市委以来巡察整改成绩单。

近年来,淮南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坚守政治定位,高位部署,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高位部署,扛起主体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巡察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意识,抓好抓实巡察整改,为推动淮南‘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淮南市委书记沈强在听取十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强调。市委主动扛起主体责任,高位部署推动问题整改。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交办会,对被巡察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交办整改任务,当场点人点事,对典型问题公开批评,要求压实责任、实化措施、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督促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落实落细整改任务。

制度引领,推动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办注重从制度层面规范整改,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市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协作配合、整改监督等机制,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和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工作中承担的具体责任;出台《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善巡察反馈、交办、通报、日常监督、集体审核、成效评估、情况公开、责任追究等8项制度。制定出台《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细化4大类,9项分类指标和35项具体指标,重点评估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公开和群众满意度,组建5个评估组对23家被巡察单位进行了量化评估,对每家单位每个指标完成情况给出相应等次,对30个未完成的问题一一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13家单位发函督办。

督查检查,务求整改实效。市委巡察办会同市委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联合审查,对整改不到位进展缓慢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回头看”。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十届市委以来整改到期的116家单位开展巡察整改成效、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对发现的3210个问题,对照清单检查整改是否彻底、深入、扎实,采取现场检查、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未整改的问题全面分析原因,分类施策、督促落实;对移交的266件问题线索,检查办理是否及时到位,摸清问题整改和线索办理情况底数,真实反映整改情况,切实推动巡察发现问题和线索“双清零”。

成果运用,注重标本兼治。每轮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办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管理室办理;对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及时移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行业内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认清病症、揭示病因、剖析病害,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系列制度,坚决做到“不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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