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过程机制 推动监督贯通融合

时间:2021-03-18 16:18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市委巡察办 邱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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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委巡察机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定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切实做到监督常态”的要求,强化“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巡察贯通政治监督、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纽带作用,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纪律、监察、派驻与巡察进一步贯通融合,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完善巡前共通机制,吹响监督前哨。一是要强化队伍建设。纪检监察专业人员是巡察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纪检监察专业人员由纪委组织部门抽调制度是加强巡察监督力量与锻炼纪检干部的重要手段。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如何处理信访、如何界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如何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等专业知识为巡察人员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巡察干部的纪检监察业务素质,为开展监督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要完善巡前信息通报机制。案管室、党风室、信访室、干部监督室及相关纪检监察室提供已掌握的或希望巡察组进一步深入了解的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信息,是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开展监督的有力保障及支持。

健全完善巡中共融机制,提升监督质效。一是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负责被巡察单位日常监督的机构,更加了解单位的职能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廉政风险、队伍建设等情况,巡中巡察组与纪检组及时交流、互通信息,由巡察组在纪检组提供的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原因,找出被巡单位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及矛盾的主要方面,为纪检组开展日常监督提供有力抓手,达到派驻与巡察监督1+1>2的效果。二是要加强沟通分析研判。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可摸排了解的问题线索要与纪检监察机关专业人员及时有效沟通,共同会商、分析研判,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及线索客观真实、定性准确,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健全完善巡后共享机制,监督震慑常在。一是要共享巡察成果。对于巡察发现的典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时移交纪委党风室,重点人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在收到问题线索后及时认真办理,办理结果通报巡察办,形成成果运用闭环。二是要落实整改日常监督。相关纪检监察室从参加巡察反馈会开始,扛起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审核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指导整改全过程,以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为抓手,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监督。巡察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梳理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开展成效评估,并将整改情况汇总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党委汇报,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要营造舆论氛围。巡察办对于来之不易的巡察成果要及时梳理,撰写巡察小故事、典型案例、经验分享、成果总结等新闻信息,在纪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对外发表公布,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舆论氛围,构建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让老百姓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获得感,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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