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以先进为标杆反面为镜鉴 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

时间:2021-04-06 10:27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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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时代楷模”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朱运松”案自我警示教育学习活动,突出以案为鉴,强化自身建设,学习借鉴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三个规定”内容,不断提升廉洁自律能力、依法执纪能力,以实际行动维护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一、提升站位,找准定位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该组要求全体同志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始终统一到中央、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的决策部署上,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在全力聚焦主责主业的同时,加强与驻在部门党组的沟通对接,在角色分工、履职方式、工作目标等方面达成共识。从驻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等入手,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关键少数”监督、深化日常监督,不断增强派驻机构“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

二、提升能力,精准监督

始终要求每位组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学深悟透《规则》《规定》的要求,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精准监督、精准问责能力,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增强执纪执法能力的专业素养。

三、提升约束,从严要求

强化自身纪律约束,坚持刀刃向内,从严监督。要求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真正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植入思想深处,干净干事;在日常生活中严于律己,加强“八小时外”监督,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学习,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严防“灯下黑”,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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