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规范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

时间:2021-09-24 14:41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打印

“党风廉政意见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一定要严格规范意见审查流程,实事求是地出具真实、准确、全面、可靠的廉政回复意见”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务会上,组长曹怀敬多次强调。

一直以来,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作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在干部提拔、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工作中规范审核程序,压实工作责任,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明确受理范围和权限。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专人负责对征求意见的主体、事项、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进行初步审核,统一标准,实事就是,将不符合规定范围的征求意见退回并告知原因,把好第一道关。

坚持精准审查。结合干部廉政档案,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认真核实被审查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是否因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在影响期内等,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保证回复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经办人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提示召开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务会进行综合研判并形成决议,书面审查意见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背书,以书面形式将被审查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如实反馈相关部门,并留存每一份廉政情况的征求意见函等相关材料。

2021以来,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对市中院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法官晋升等128人(次)集体和个人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审查回复。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