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举报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时间:2021-11-03 08:33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窦恭伟  
     打印


 

重复信访举报增加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保密难度,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容易积累矛盾、增加处理问题的难度,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笔者从分析重复举报原因着手,探讨解决重复举报的对策,敬请参考。

1.造成重复上访的原因

(1)举报方式便捷、一信多投问题比较普遍

目前“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渠道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了便利条件,加之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和认同感,部分群众在反映问题时,基于“广撒网”、多举报能得到重视的心理,同时分别向县、市、省、中央各级领导及多个不同部门举报,导致同一举报信件“满天飞”,各级、各部门转基层要结果,无形中增加基层的工作量,耗费工作时间、精力、人力。

(2)个人利益诉求难以解决

从重复举报信件分析看,举报的问题多为利益诉求类问题,少数信访人为了个人利益、个人矛盾或“抱团取暖”式的信访,将利益诉求问题与腐败问题参杂在一起一并举报,以期引起重视而解决自己的利益诉求问题,而往往反映的腐败问题多以失实了结,利益诉求问题因种种原因也不能得到解决,而导致随后多次重复向各级再次反映举报。

(3)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仍未打通,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

从涉及农村干部的重复信访举报信件看,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如“三资”管理混乱,村组干部违规处置侵占,村级资源出让出租管理不规范,村干部在低保评审、救灾救济、惠农物资发放上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方面。究其原因,是村级财务、事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影响群众知情权,缺乏有效监督。目前虽然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但由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很大一部分是留守的老党员、老干部等,存在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业务水平较差、多数不会操作电脑等问题,且这些人大多数是老好人或老熟人,在履行监督职责时,碍于情面,监督流于形式,不敢动真格,往往处于应付态度,监督走过场,导致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相关制度规定还不完善,具体操作还需要摸索。

2.对策建议

1)加强教育宣传,引导群众规范表达诉求

向来访人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通过普及信访举报知识和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抛弃“信上、信闹”的错误思维,逐步建立起“合理、合法、逐级、有序”的信访举报秩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支持,解决“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问题,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对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2)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农村基层“微腐败”多发易发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农村监管机制的缺失,这也是农村工作中的一个短板。因此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监管机制迫在眉睫。尤其在农村“三资”管理、集体资金管理、惠农资金发放监管、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等方面,既要健全完善管用有效的监督制度,也要健全完善规范村组干部履职约束机制,同时职能部门也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使制度真正立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多管齐下,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篱笆”。

(3)健全完善及时反馈机制

对群众举报的信访问题,尤其是涉及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关注度高的重复举报信件,核实期间尽可能和所有举报人见面谈话,了解详细情况,掌握群众心理动态,及时反馈核查结果,保证每个举报人都能详实了解核实结果。对村级的一些集体信访举报,要尽可能在最大范围内回复公开调查结果,让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化解心中疑虑。同时,要随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疏导,避免再次越级举报。   

4)推深做实信访举报督查督办工作

深化基层纪委办信规范化建设,实施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提升工程,将信件办理过程分解细化为受理、调查、反馈、归档等4个环节,明确标准、程序、要求、责任。对即将到期、超期未结的承办部门及时提醒;对重要信访件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督促,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重点查看信访举报件的初步核实、调查取证、立案审查等情况,特别对实名举报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适时了解举报人对调查人员、调查结果、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严肃惩处违纪行为问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和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群众举报的违纪问题线索,经核查属实的,要依照党政纪规定,坚决立案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坚决杜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决杜绝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强化惩戒力度,加大违纪行为的成本代价,使不敢腐的约束成为常态,不断增强群众参与反腐败的“获得感”,取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理解。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