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满意度的方法途径

时间:2021-11-23 09:06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窦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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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群众满意度,是评判案件办理质效和规范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信访举报工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结合我室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提高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满意度。

1.以实名检举控告为重心,全面摸底建账

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的重要指标,全面掌握实名举报办与未办、办结与未办结、反馈与未反馈、满意与不满意情况。对实名举报中的不满意件,做到应纳尽纳、逐件登记、建账入库、标色管理。一是“三个阶段”抓提升。第一阶段是以扶贫领域举报件为切入口,第二阶段向民生领域拓展,第三阶段延伸到整个业务范围内,分类设立清单台账。二是“四种类型”抓重点。将群众反馈不满意、积压未办、已办结未反馈以及反馈后的重复举报件,纳入不满意范围,确定及时处置、精准处置的底数。三是“两项指标”抓管理。坚持减少存量与遏制增量并举,对已满意和新增不满意件随时报告、动态管理,做到无缝隙、全覆盖。

2.以指导调度督查为抓手,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通过召开调度会,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二是强化调度压责任。坚持“周调度、旬分析、月通报”,督促各县区用实招、见实效;做到及时查账、对账、销账,满意一件、销号一件。三是合力督办找问题。组织县区、乡镇进行抽查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四是开展“三清”助脱贫。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开展“清零”“清淤”“清仓”专项活动,督促基层大力提升办理进度、处置精度和群众满意度。

3.以严把案件质量为根本,确保案件效果

督促县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乡案县审工作规定》,对复杂问题及时进行会商;对证据不完整,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案件,及时补充调查,保证每个问题线索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同时,认真做好实名举报反馈工作,凡是实名举报信访件,一律向举报人反馈,听取反映人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制定复查和回访方案,通过主动上门对反映人开展“解决问题、解释清楚、解除怨气”工作,加强思想引导,化解信访诉求,用实际行动赢得反映人的理解与支持。如:寿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先期介入并重点审理4件扶贫领域不满意信访件,经审理室提出评查意见后,丰庄镇纪委积极与实名举报人沟通解释,并制定新的调查方案,通过多方努力,再次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反馈,最后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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