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学习贯彻《规则》
对派驻监督更有信心

时间:2022-07-01 10:00    来源:自写   作者:王同军 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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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这是对派驻机构工作的全面规范,为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为学习贯彻好《规则》,对《规则》进行了深度的学习和解读。

通过对《规则》学习解读知道,《规则》在第一章总则中主要规定了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这一章主要规定了派驻机构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守政治定位,明确规定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规定派驻机构要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履职方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从第二章至第六章,是主体部分,规定了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内容。规定派驻机构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其负责,受其监督。明确了派出机关必须有明确的领导分管派驻机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还规定了派驻机构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派出机关相关部门、与驻在单位以及驻在单位内部纪检机构之间的关系。在工作职责上明确规定,监督是派驻机构的基本职责,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在监督对象上共分四类,消除了部分派驻机构认为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归纪检监察组监督管理的误区。规定了九种监督方式方法,要求派驻机构定期与驻在单位开展政治生态会商,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协助开展内部巡察,处置问题线索,对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对失职失责进行问责、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规则》的出台为我们派驻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履行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质效,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为发挥派驻监督,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提振了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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