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巡察整改落实,结合市委“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市委巡察办实行“双报告”“双公开”,把牢巡察整改关口,扩大巡察监督效应。
“双报告”即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履职情况报告。被巡察党组织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实行销号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巡察整改报告;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主动抓、带头做,以个人名义报送履职情况报告,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字背书。
“双公开”即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向党内通报采取文件形式,要求被巡察单位将通报范围印发到下一级党组织;向社会公开要求被巡察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网站、宣传栏、电视、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日。
“两双”制度的建立为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党内和社会监督提供了保障,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