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国税局寿春分局科员孙岳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的问题。孙岳向其服务对象寿县某公司董事长史某某索要1万元,省纪委调查相关案件找史某某谈话后,孙岳将1万元退还给史某某。2019年1月10日,寿县纪委监委给予孙岳党内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
大通区财政局上窑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崔兴军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崔兴军注册成立公司担任法人代表,从事酒类销售。2019年1月12日,大通区监委给予其崔兴军记过处分。(淮南市纪委监委)
寿县国税局寿春分局科员孙岳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的问题。孙岳向其服务对象寿县某公司董事长史某某索要1万元,省纪委调查相关案件找史某某谈话后,孙岳将1万元退还给史某某。2019年1月10日,寿县纪委监委给予孙岳党内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
大通区财政局上窑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崔兴军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崔兴军注册成立公司担任法人代表,从事酒类销售。2019年1月12日,大通区监委给予其崔兴军记过处分。(淮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