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大通区洛河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19-07-18 09:37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市委第二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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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9年7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洛河镇反馈巡察情况。大通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周青主持召开会议,大通区区委副书记闪健、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出席会议,巡察组组长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洛河镇党委书记孙春来作表态发言并签署了巡察整改承诺书和巡察反馈意见签收单。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5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洛河镇党委及所属部分村和社区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治巡察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巡察谈话、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深入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巡察情况。

会议指出,洛河镇党委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及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凝聚力强,班子成员积极落实“一岗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解放思想、精准施策,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镇社会大局安定和谐,各项工作取得较为明显成效。但巡察中,巡察组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积极主动性不足,创新意识不强;政治自觉不够,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委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到位,党委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抓得不严,议事决策程序不完善;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乡村振兴战略执行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专门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力量相对薄弱。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部分费用报销不够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未禁绝;主体责任发挥不够,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仍需全方位夯实。

会议提出六点整改意见: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助推乡村振兴。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大政策宣传。三是做到警钟长鸣,全面从严治党。四是强化内部监督,抓好队伍建设。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六是强化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孙春来表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抓好落实。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落实整改与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我镇工作再上新台阶。

闪健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二是强化行动自觉,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以“不贰过”的决心彻底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四是突出加强领导,以“严实硬”的作风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巡察组副组长徐峰及全体成员、大通区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工会主席段传民出席会议。洛河镇党政班子、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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