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时间:2020-02-26 17:27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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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市纪委监委派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利用市直机关网络平台优势,召开市直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网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职能,强化监督。会议认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落点实、针对性强,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实现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监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强调,市直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及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六个聚焦”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坚守职能定位,持续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真正落地见效。二要突出监督保障执行,坚持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变化,各项工作也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要密切跟踪、及时分析、迅速行动,把监督保障执行工作抓实抓细。三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准把握执纪尺度和定义定性,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激励一线干部担当作为、全力作为。四要审慎把握处理,既要快查快处对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有令不行、擅离职守的顶风违纪问题,也要审慎把握处理节奏,综合考量违纪情节、后果影响、主观态度、现实表现、客观条件等,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确保抗疫特殊时期执纪执法效果不打折、案件质量标准不降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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