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9-30 10:28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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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715日至915日对我委开展了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察,201910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抓整改,切实担当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委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2019年10月22日,召开党组会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以对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勇气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戴宜斌为组长的市发展改革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教科牵头负责常规巡察整改工作,农经科(委扶贫办)牵头负责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贯彻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仔细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戴宜斌同志亲自审阅、认真把关,并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印发。在总体整改方案中,针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细化提出26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措施,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

压实责任,强化调度

戴宜斌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突出问题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调度会,专题研究、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部署和组织落实有关巡察整改任务。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2019年11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组班子及成员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整改清单。全委上下迅速构建起抓巡察整改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有力地推动了整改任务的落实。

)举一反三,常态长效

委党组围绕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着力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委工作的各个方面。一方面,立行立改,扎实开展整改。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委党组高度重视,做到每一个反馈问题都有细化的整改措施、有分管领导牵头,有责任科室落实,按时保质抓好整改工作。另一方面,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在脱贫攻坚专项整改具体问题过程中,认清病症、揭示病因、剖析病害,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制度,已新建和完善制度2项,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协同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最有力的举措抓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一)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方面

1、学习领会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深入。

1)针对对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的学习仅限于文件传达,原文原著学习不足,原理领会不够深刻,在“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方面思考研究不够,方法措施不多”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19年,委党组传达学习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脱贫攻坚工作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部分领导结合工作实际作了发言,努力做到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二是输血造血并举,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针对贫困村集体收入困难问题,市发改委派驻工作队到村不久,随即通过“以租代拨”方式每年援助大集村3.6万元工作经费,解决贫困村工作经费难题。同时,通过盘活集体资产、捐建60KW和185KW光伏电站、建设20亩蔬菜大棚产业到村项目等多种途径,稳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截至2019年底,两村集体年经济收入均在15万元以上。紧抓特色产业发展这篇文章,通过对接市农委专家开展农业技能培训、申请扶贫产业项目补助、开展品牌包装宣传等多种手段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个,大集村绿色蔬菜种植面积达432.5亩,种植率达37.94%,户均增收1.23万元,被评为区级绿色蔬菜种植村。截至目前,市发改委帮扶潘集区大集村和魏圩村顺利出列,全部80户221人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2、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2针对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委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深化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的认识,提高了思想政治站位。二是强化主体意识,作为牵头部门,在产业立项、审批、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等方面,主动作为做好服务和保障。落实帮扶贫困村2019年工作计划,制定帮扶贫困村2020年工作计划和“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务实帮扶举措,精准帮扶度显著增强,跟踪服务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三是履行包保责任,原市沉治办划转发改委后,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驻魏圩村扶贫工作队工作汇报,分析研究魏圩村脱贫攻坚工作,及时调整帮扶责任人,委6名县级领导,23名科级干部承接原沉治办帮扶责任人任务,做到了无缝衔接。目前全委17名县级干部,27名科级干部为大集村、魏圩村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全年共开展入户走访550余人次。四是开展精准帮扶,委主要领导深入贫困村开展走访调研,指导大集村、魏圩村制定村脱贫工作计划和户脱贫措施。2019年投资15万元帮助魏圩村修建群众文化广场,帮助魏圩村申报并实施了居庄巷道路和排水项目建设方便了群众出行。采取机关干部购买大集村滞销农产品等办法解决贫困户增产增收问题。2019年度,2个驻村工作队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年度内无问责情况。

(3)针对责任落实“前紧后松””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干部包户的通知》,及时调整帮扶责任人,进一步理清帮扶职责。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发改委党组4次研究扶贫工作,其中1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2次听取扶贫工作汇报。二是广泛走访群众。委党组书记、主任戴宜斌先后两次赴村开展专题调研,研究特色产业发展、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集体经济增收问题;带头走访困难群众,广听民意、广集民智、广聚民心,全年走访群众48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4个,实现贫困户全覆盖。按照“秋季攻势”和“冬季攻势”工作要求,开展帮扶贫困户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填写入户记录表和收支核算表,做好入户宣传,精准了解帮扶贫困户生活情况。三是落实帮扶贫困村2019年工作计划,制定帮扶贫困村2020年工作计划和“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务实帮扶举措,精准帮扶度显著增强,跟踪服务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4)针对人员配备不齐不强”问题

“三定方案”印发后,10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任命汤传虎同志为农村经济科科长,该科室同时挂委扶贫办牌子,牵头负责委脱贫攻坚工作。

    (二)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3、行蓄洪区贫困人口迁建推进力度不够

5针对市发改委落实《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5年)》方案,推进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作进展缓慢,2019年度建房外迁居民迁建房屋项目(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计划6月底开工建设,寿县、毛集实验区仍停留在规划阶段,没有按时开工”问题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三年(2019-2021年)分类推进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15号)以及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寿县、毛集实验区2019年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直接建房外迁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2019年度核准的方案,在2020年6月底前,须实施完毕,2020年底搬迁入住。一是加强工作调度。2019年先后召开了二十余次会议听取县区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各相关县区先后成立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作专班,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协调推进全市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作。二是摸清资金底数。初步测算,我市需居民迁建资金约70.3亿元(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和奖励资金23.4亿元,安置房建设资金31.11亿元,安置房公建配套资金8.97亿元,安置房规划设计等费用0.87亿元,征地费用2.45亿元,购买土地指标费用0.19亿元,复垦费用3.24亿元,其他所需0.07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5.95亿元,群众自购房出资18.17亿元。三是细化迁建方案。修订完善2019年居民迁建安置实施方案,在报经省发改委审批后,为稳妥推进搬迁安置工作,寿县、毛集实验区还分别制定了《寿县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贫困户搬迁安置细化操作方案》《毛集实验区淮河行蓄洪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居民迁建安置细化操作方案》。四是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引导县区申报政府专项债。目前,三个县区共申请政府专项债27.5亿元(寿县25亿元,谢家集区、毛集实验区2.5亿元,分三年给付。今年三个县区共申请额度2.2亿元,已完成财政入库工作),行蓄洪区安全建设资金缺口得到有效缓解。五是加快安置点选址。根据迁建方案,在前期群众安置意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的原则,做了大量安置点选址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寿县、毛集实验区共选定安置点34个,安置点建设正有序推进。截至2019年12月底:毛集实验区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项目安置工程(一期),施工单位已于2019年10月28日进场,工程进展正常。寿县2019、2020两个年度同步实施的33个安置点,共安置外迁居民16666户,61777人,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81户2671人的安置点有27个,目前也已开工建设。2019年,已完成投资50159.44万元 ,其中寿县完成投资45184万元,毛集完成投资4584万元,谢家集区完成391.44万元。已完成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19年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直接建房外迁安置年度方案任务。

4、光伏扶贫项目运维机制不完善

6针对对县区在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统筹指导、检查监督力度不够,以统计数据和开会调度代替现场检查,会同市委扶贫办组织的暗访中仍发现部分贫困村扶贫电站存在护栏破损、杂草遮挡等”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参加市扶贫办组织的脱贫攻坚能力提升班,提高理论业务水平。二是定期开展督查和暗访。2019年12月对光伏扶贫电站开展督查和暗访工作,对全市存量光伏扶贫项目情况进行核查,督促落实光伏扶贫收益稳定到户。三是组织县区在线学习国家、省相关政策,在镇、村督查时,及时将相关文件政策宣贯到位,指导做好相关工作。目前,贫困村扶贫电站运维良好。

(7)针对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方面还有盲区”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二是督促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分别制定了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细则,组织乡镇开展集中学习贯彻。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确保收支明晰,收入和支出经过村委研究决定并公示。三是联合市扶贫办,开展了全市存量光伏扶贫项目情况核查工作,确保贫困户的扶贫收益。2019年,先后3次会同市扶贫办,开展全市光伏扶贫项目暗访,对暗访查出的10余处运维、收益分配问题要求有关县区、乡镇立即整改。会同扶贫办开展全市存量光伏扶贫项目情况核查。2020年3月,配合市扶贫办通知有村级扶贫光伏电站的县区,要求2020年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中80%用于公益岗位;联合市扶贫办、国网淮南供电公司印发了《淮南市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受益户变更暂行管理办法》(淮扶办〔20206号),明确了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受益户变更标准、程序,方便县区开展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受益户变更,便利扶贫工作开展;会同市扶贫办、国网淮南供电公司开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检查,截至目前已抽查了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寿县部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检查了电站场区现场情况,调度了实时发电情况和累计发电量,总体评估电站发电能力和发电效率,对电站现场管理不规范的情况现场通知,要求整改。

(三)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5、派驻纪检监察组

8针对对市发改委在脱贫攻坚责任履行没有建立常态化检查督查机制,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监督覆盖不够,对市发改委驻村帮扶工作缺乏日常监督”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主动监督项目所在县区建立健全光伏扶贫运维机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责任落实,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二是对照问题清单,督促并协助发改委相关科室进行跟踪整改,对县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统一设立账簿,分村设立台账,确保光伏扶贫工作发挥效益。三是每半年集中听取一次市发改委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情况汇报,经常不定期走访调研扶贫工作,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四是会同市发改委能源办对我市光伏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联合督查,重点了解实施运维情况,排查风险隐患。

(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6、整改督促落实不力。

9针对在实际工作中仅仅是发现问题,下发通报,满足于形式上的尽责,深入分析,深度谋划不够,问题得不到切实解决”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二是组织县区在线学习国家、省相关政策,及时将相关文件政策宣贯到位,督促县区按照《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做好光伏电站运维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三是2019年12月开展督查和暗访工作,及时将问题反馈到县区,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照问题清单进行复查。

(五)驻村定点扶贫工作开展不扎实

7、定点村长期脱贫统筹谋划不足

10针对驻村工作队在工作中因户施策针对性不强,逐户分析致贫原因深度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年度帮扶工作目标和帮扶措施。目前全委17名县级干部,27名科级干部为大集村、魏圩村贫困户帮扶责任人,2019年共开展入户走访550余人次。二是修改和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增强规划计划可执行性。工作队通过排查梳理,结合村户实际,做到了村有计划、户有方案、人有措施。三是发展集体经济。大集村在建设光伏电站的同时,雇佣贫困户程东海为专职管理员开展集体光伏电站监测维护,保障光伏电站长期收益,2019年集体光伏电站收益为8.6万余元魏圩村建设3期光伏项目,其中2期分别为村集体项目和扶贫项目,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申报大集村入资淮南市高皇放野家禽水产养殖场为2020年到村产业项目,并纳入潘集区2020年第一批产业扶贫项目计划,项目实施后可为村集体经济年增收2.1万元。截至2019年底,大集村集体经济收入为13.75万元,2020年底预计可达15.85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稳步增长。魏圩村利用村集体土地实施稻田养虾项目,每年增加集体收入5万元。投资入股君悦瓜果蔬菜有限责任公司30万元、入股德荣养殖场15万元,每年分红3万元,投资实施稻田养虾项目19.5万元,每年营收5万元,村集体土地流转每年收入1.5万元。2019年村集体收入近30万元。预计2020年底,可实现村集体收入35万元。

三、深化整改成果,以最务实的作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很多工作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将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同时以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78323;邮政信箱: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A座五楼西;电子邮箱fg66783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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