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时间:2020-12-16 09:56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市纪委监委网站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日至25日,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集中巡察。2020年3月24日,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自市委第四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就巡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科室、二级机构、县区分局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束学叁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治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攻坚合力。派驻纪检组积极主动开展日常监督职责,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取得显著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抓好整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注重刀刃向内,精准深入抓好问题的整改。对照整改清单,进行了认真分析梳理,逐条研究讨论整改措施,结合脱贫攻坚日常工作,从解决最短的板和最弱的项入手,认真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制定下发了《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的标准要求、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和任务清单,狠抓整改问题的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阶段整改完成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取得扎实成效,构建起抓巡察整改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排查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修改完善局规章制度,加强权力的制约监督。坚持定期调度,利用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时机,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严格“四个绝不放过”的整改要求,强力推进,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有机统一。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不够深入。

一是强化学习,认识站位提升了。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日等时机,组织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对扶贫工作的认识和站位。整改以来,市局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论述5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工作4次,有效解决了对生态扶贫政策吃的不透、领会不深的问题。二是加强协调,行业优势发挥了。充分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设局等单位,采取现场调度、上报报表、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有效推动了集中水源地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绿盾”问题整改等工作。整改以来,先后召开调度会议4次,上报报表20余份,协调解决了“绿盾行动”、水源地治理、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等问题22个,充分发挥了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扶贫中的行业优势。

2.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督查检查强化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扶贫工作督查检查力度,确保生态扶贫项目落地见效。市局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土壤生态科对寿县、凤台县、潘集区等6个乡镇8个行政村生态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针对寿县、凤台县部分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问题,下发了督办函并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寿县、凤台县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开工建设并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土壤生态科相关人员对凤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针对发现的土壤露天堆放防尘网破损、堆放废机油和废机油桶不规范等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坚决纠正,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市42个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建设完成32个,其余10个全部开工建设,并按序时进度推进。二是完善配套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向省厅争取生态扶贫项目和资金,连续两年分别向革命老区寿县倾斜配套资金239万元、95万元,用于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为生态扶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

3.科技扶贫项目少。

一是项目库建设加强了。市局指定科技财务外事科为项目库建设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程项目论证、立项、上报等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调度与监管,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目前,全市建有生态扶贫项目42个,涉及资金1800余万元,为生态扶贫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现有科技扶贫项目管理更加到位了。市生态环境局协调资金120余万元,新建了120KW光伏电站一座。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分别给定点帮扶的潘集区高皇镇民主村带来11.5万元、12.2万元、12万多元的稳定收入。扶贫工作队加大了对项目收益资金管理力度,根据贫困户不同情况,科学合理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做到资金分配上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为精准帮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民主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41户94人全部脱贫出列。三是特色农村产业扶贫项目发展的更好了。认真落实“一户一策”要求,针对每户人员劳力状况和家庭贫困程度,采取小额贷款、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养牛、露地种植蔬菜大棚等特色农村扶贫产业,确保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积极协调潘集区建委,为民主村6户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并验收通过;积极推进落实“雨露计划”,对一户孤儿多次进行说服教育,鼓励认真学习,避免了失学现象。动员2户贫困户配合村卫生室进行了慢性病鉴定,维护了贫困户的权益。

(二)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4.筹协调还不够。

一是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了。市局注重发挥生态扶贫牵头抓总作用,2020年5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束学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生态扶贫项目,充分发挥了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扶贫工作中的牵头作用,有效推进了生态扶贫工作。二是工作作风更加扎实了。强化协调推进意识,2020年3月、5月,先后会同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对绿盾2019、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进行了现场调度,并对存在的整治不规范、标准不够高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林业局对寿县绿盾自然保护区风电项目进行了初步整改验收;土壤生态科人员对八公山区绿盾自然保护区5个违法违规采石塘口进行了实地抽查核实,并就华山整改植树密度较小等问题,要求八公山区立即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分管领导率土壤生态科人员对上窑森林公园绿盾自然保护区整改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目前,督办的问题已整改销号;市局领导陪同市委副秘书长督查了谢家集区鑫达采石塘口、八公山水泥厂搬迁、孙家大山采石塘口整改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协调力度加大了。市局积极与省厅协调,争取更大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市局建立了生态扶贫项目42个,项目资金总额1800余万元,确保资金较往年稳中有升。二是资金配套力度加大了。各县区都配套了项目资金,其中,寿县配套资金694万元、毛集实验区配套资金52万元、潘集区配套资金42万元、田家庵区配套资金24万元,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三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规范了。土壤生态科对全市816个行政村进行了农村生活污水基础信息排查摸底,并建立了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整改,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序推进;2020年6月,市局督促完成了国务院人居环境大检查中指出的“刘郢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问题”、“炮楼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人员不专业、管网不配套”等问题整改销号;2020年6月,组织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赴临沂市金锣水务集团就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进行了学习考察,并撰写了有针对性调研报告;寿县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进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农村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机制”等问题,运维管理统一打包给运维公司进行专业运维,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运管不到位、存在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运维人员不专业等问题”。

6.表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一是检查监测更加有力了。坚持每月对入河排污口、国考断面进行检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改以来,先后对全市102个入河排污口检查监测800余次,发现入河排污口管理不到位、河面漂浮垃圾等问题11个,并交办县区分局及时有效解决。二是专项调度更加扎实了。在人工排查的基础上,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东淝河250公里岸线进行排查整治,目前,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市局坚持每半月对水污染防治进行一次专项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水污染防治中存在问题不足,市局先后对水污染防治专题调度13次。三是工程监管更加到位了。坚持每月对引江济淮施工工程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了瓦埠湖、平山头饮用水源地清淤工程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方案已经通过专家论证并实施。四是整改力度加大了。完成了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市局向毛集实验区发了通报函,督促焦岗湖支流水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完成了焦岗湖湖区围网养鱼问题综合治理,严控湖区污染源,截至目前,焦岗湖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

7.态补偿存在的问题。

一是研究出台措施办法。已于省厅对接,开展我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试行)修订工作,进一步调动各县区治理水环境工作积极性;修订完善了《淮南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一步提升生态补偿科学性,更好地发挥政策的利益调整作用,压实各方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二是落实了生态补偿政策举措。2019年度,省补偿淮南市水生态赔偿补偿金1800万元;全市上缴省财政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92.5万元;市财政对各县区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进行了清算,极大地调动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制定排污标准控制污染排放总量。结合排污许可证发放,对淮南市各类企业排放污染物进行精准核算,严格落实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督促企业做到达标排放。淮南市涉重金属污染企业共5家,其中2家企业停产,3家在产企业均在重金属企业与数据分析库中录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淮南市重金属基础排放量进行了核算,核算结果为每年排放不超过70公斤。整改以来,先后对化工、餐饮、电力等各类企业污染排放情况检查督查50余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坚持每月由市政府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加,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研究大气污染防治重难点问题,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整改以来,先后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协调会5次,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难点问题5个,目前,较往年同期大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8.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高,重视不够。

一是政治站位提升了。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等时机,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整改以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监督督查有力了。市局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土壤生态科对寿县、凤台县、潘集区等6个乡镇8个行政村生态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整改以来,市局领导先后到定点帮扶的潘集区高皇镇民主村检查督查扶贫工作10次,下拨了扶贫资金10万元,联系协调了1000吨煤矸石用于修建民主村内道路和生产道路,受到了民主村群众的一致好评。

9.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

一是监管力度加大了。市局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土壤生态科对寿县、凤台县、潘集区等6个乡镇生态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二是监管方式拓宽了。积极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设局等单位,采取现场调度、上报报表、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有效推动了集中水源地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6月,督促对国务院人居环境大检查中指出的污水处理问题进行了整改销号。

(四)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0.市生态环境局对局扶贫点脱贫攻坚督察检查发现的问题共3个,一是扶贫工作资料不规范;二是技扶贫项目少;三是生态扶贫监管不到位。

一是扶贫工作资料规范了。结合扶贫工作实际,2020年4月,市局开展了扶贫工作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了扶贫工作资料不规范、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科技扶贫项目少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扶贫工作资料,完善了结对帮扶措施,增强了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二是科技扶贫项目库建强了。市局加强了科技扶贫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科技扶贫项目资金,加强项目实施调度与监管,强化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全市建有生态扶贫项目42个,涉及资金1800余万元,为生态扶贫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生态扶贫监管到位了。作为生态扶贫项目牵头单位,市局加大对生态扶贫项目监管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联合 开展采取现场调度、会议推进、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市生态扶贫项目进行督查检查。整改以来,市局先后对生态扶贫项目检查督查80余次,发现问题30余个,均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目前,全市生态扶贫项目正按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74595;邮政信箱: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路42号;电子邮箱:hnshbj@163.com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