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1-17 09:50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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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中心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中心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4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6次,并专题到市委巡察办汇报2次,与市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岳锐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中心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回头看”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不够到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中心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中心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6项,修改制度2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在近期组织召开的党组会议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任泽锋书记在专题会上关于巡察整改方面的讲话;学习传达《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整改以来开展了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研讨交流。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内容。

2)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学习方式。制定了中心组理论组学习计划。一方面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中心党组将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工作部署纳入了学习内容,如在2021年6月18日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2021年9月16日学习了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另一方面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6月以来,开展了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研讨交流。二是丰富了学习形式。以专题辅导报告、集体研讨交流等形式丰富了理论学习内容,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岳锐同志以《学习党章,做合格党员》为题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专题党课。同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我市开展的“高质量发展,我们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深入高校、企业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交流研讨等活动。

3)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提高了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为提高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中心多措并举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宣传,如2021年6月份在市电视台开通了“公积金政策一点通”栏目、2021年以来5次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召开了2021年度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及中心领导多次深入高校和企业调研等方式,切实提高公积金政策法规的知晓度,积极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二是归集扩面工作有序推进。一方面中心制定了《淮南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将归集扩面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分解到市中心科室及分中心。经核查,目前已新增缴存单位131家,各目标责任单位归集扩面工作任务已完成。另一方面加大催收执法力度。按照《公积金条例》规定,中心已对长期欠缴的十家单位下发了催缴通知书,确保欠缴单位如期缴纳公积金。通过大力推动非公企业督建和现有缴存单位的催缴力度,为住房公积金提供更加广泛的资金源头。三是充分发挥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针对管委会成员单位分布广、影响力大等特点,中心积极与部分成员就归集扩面工作进行了电话沟通、交流,进一步形成归集扩面工作合力,有效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

2.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从今年6月10日第10次党组会开始,市中心每次在决定“三重一大”相关事项前,必须经过党组会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执行,会后材料及时存档。截至目前,已召开10次党组会议,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中心已与矿业集团分中心充分沟通、协调,经中心党组会议决定,对市中心2021年7月前欠矿业集团分中心存量借款3.6亿元支付利息后,本金统筹使用;对2021年7月后新增借款,市中心直接通过《资金调拨通知单》办理转款事宜,不再签定借款合同,不再支付拆借款利息。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真正实现了统筹使用,已解决了市中心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加快了贷款发放速度,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使用效率。

3.履行职责职能不够到位。

1)归集扩面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提高了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为提高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中心多措并举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宣传,如2021年6月份在市电视台开通了“公积金政策一点通”栏目、2021年以来5次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召开2021年度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及中心领导多次深入高校和企业调研等方式,切实提高公积金政策法规的知晓度,积极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二是归集扩面工作有序推进。一方面制定了《淮南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将归集扩面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分解到市中心科室及分中心。如中心多次与安徽省农垦集团寿西湖农场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最终该企业为首批150名职工建立了公积金。经核查,目前各目标责任单位归集扩面工作任务已完成。另一方面加大催收执法力度。按照《公积金条例》规定,中心已对长期欠缴的十家单位下发了催缴通知书,确保欠缴单位如期缴纳公积金。通过大力推动非公企业督建和现有缴存单位的催缴力度,为住房公积金提供更加广泛的资金源头。三是开展公积金缴存市场调查,让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尽早建立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与人社局、经信局及市场监督局等单位联系,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进行梳理、分类,并通过电话或实地走访等方式,采取“循序渐进,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方法,让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截至2021年10月底,中心今年新增开立单位131家,新增缴存职工3662人。四是加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力度,助力新市民融入新生活。目前,已有2022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且有450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进一步拓展,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2)政策宣传不足、重点不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期封存账户清理方案》,成立了清理长期封存账户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中心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在单位门户网站、《淮南日报》发布了《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公告》,明确了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和联系电话,并发动全体职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扩大公众知情面,让处于封存状态的缴存职工知晓情况,尽早前来中心办理提取“长期封存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三是公布了第一批79家睡眠账户企业名单。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已有6430余人办理了手续。中心依然“不离不弃”,想方设法让“睡眠账户”苏醒。一方面联系改制企业主管单位以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广泛收集人员信息,并逐一进行电话通知;另一方面通过中心官网及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广而告之”。消息扩散后,陆续有职工前来办理手续。四是三年以上未缴存且余额为零的184家单位已全部销户。

3)打击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夯实联合执法基础。中心以淮南市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对接为重要手段,持续推进跨部门数据的共享工作。对照整改措施,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目前已与人社、公安、房产、不动产、民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助力了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工作。二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切实打击了骗提骗贷。按照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与职能部门联合执法,通过联合人社局和公安局查办了一家中介公司利用自由职业者不了解“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漏洞,通过收取中介手续费,违规为一些自由职业者缴存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案件,对相关中介机构和有关人员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将涉案的违法犯罪人员王某移交给了司法机关处理,对涉案的违规2家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停止业务办理,对涉及的缴存个人三年内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案件的办理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为住房公积金领域违规骗提骗贷行为的治理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与示范作用。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对巡察提出的11家单位挂账19.24万元问题,中心逐一核对并与缴存单位联系,对于单位预交的公积金资金,向单位解释说明政策后原则上予以退回;对于单位转款和缴存清册不一致,及时和单位沟通,若不符合缴存和补缴规定,及时予以退回。截至2021年7月23日,以上11家单位挂账资金19.24万元,已全部清零。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的缴存,让缴存单位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便中心能够及时、准确、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及时消除挂账,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利益。

4.防范风险机制不够健全。

1)缺乏解决资金流动性不足风险的有效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住房公积金政策进校园活动和赴开发企业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加大实地宣传力度;通过行风热线和有线电视台“一点通”栏目加大线上宣传,切实提高企业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意识,扩面公积金资金池。二是在原先由工行、徽商承办组合贷款的基础上,现将组合贷款业务推广至所有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将各商业银行有限的贷款额度产生聚集效应,各开发企业及借款人有更多的选择权,各商业银行之间开展竞争,有利于提升服务。三是全市公积金资金已统筹使用。目前,中心已对凤台分中心和寿县分中心公积金账户进行了精简合并,并已对合并后的账户资金实行了零余额管理;对2021年7月后新增借款,市中心直接通过《资金调拨通知单》办理转款事宜,不再签定借款合同,不再支付拆借款利息。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真正实现了统筹使用,截至2021年8月底,全市个贷率为79.96%,解决了市中心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使用效率。

2)资金管理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大额存单管理,规避资金管理风险。淮矿分中心已积极联系农行,农行已出具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对公大额存单)》并传递至矿业分中心,矿业分中心已按要求入库保存并退回农行大额存单证明。二是开展了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专项稽核业务。根据中心党组会议纪要(2021年7月27日 第10号)决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及会计核算等业务开展了专项稽核业务(详见淮住金〔2021〕26号),规范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防范和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三是建立并完善了内控制度。中心已对大额资金管理及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等制度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今后中心将更加严格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防范资金风险。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管理重点工作要点》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中。三是结合周五政治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网络安全会议精神、网络意识形态文章论述《打好网络意识形态攻坚战》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以实际行动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

2)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6月24日,中心及时调整了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已下发至各分中心和各科室。督促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定期部署,常态督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班子成员已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已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了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汇报材料中。如在7月23日召开的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已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突出了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三是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增强新时期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中心党组制定下发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管理重点工作要点》(见淮住金党字〔2021〕9号),中心党组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已列入中心党组会议学习的基本内容。为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中心党组开展了专项学习,如8月23日开展了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专题培训班学习,如10月18日分管领导参加了市委宣传部在安徽省委党校组织的第二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中心多措并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增强了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二)推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带队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解决,控制在萌芽状态。二是进一步发挥作风建设督查小组作用,分别于7月、8月对分中心进行劳动纪律和人员到岗情况检查。三是对寿县分中心党支部书记就支部一名党员被警方带走一事没有及时向中心党组报告进行了约谈。

2)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班子成员开展了警示教育学习。集中学习了《痛悔人生—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书选编》中收录的违法违纪的案例。增强了班子成员政治责任感,提高了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已把干部谈心谈话融入日常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各类简便易行的方式,班子成员对重点科室及分中心负责同志及时进行了10次谈心谈话,对重要廉政风险岗及时进行了提醒提示,既谈工作上存在的差距,也谈生活上的问题;既分析客观存在的原因,也深刻剖析自身不足,使谈心谈话活动落到了实处。三是利用上专题党课、主题教育等契机,让党员干部的思想始终保持警醒。中心党组通过专题党课、主题教育等方式,对政治时事、大政方针、作风建设等问题已常抓常讲,如8月13日上午,邀请市委理论宣讲库专家刘传安到中心,为全体职工作了题为《学党史、学讲话、高扬伟大建党精神》专题授课辅导,使中心党员干部思想已始终保持警醒。

7.落实党内同级监督不到位。

1)党组班子成员履行相互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所在科室。6月28日,中心第13次党组会议通过了关于人事和财务分工的议题,由卫永道分管人事工作,张文军分管财务工作。并将文件(淮住金党字[2021]10号)下发各科室和分中心遵照执行。二是班子成员对重点科室及分中心负责同志及时谈心谈话,发扬民主风气。三是中心领导班子于7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五轮巡察“回头看”民主生活会,随后中心三个党支部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

2)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党内监督专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列席党组会、印发和落实《下沉工作方案》等明察暗访方式,积极献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等,协助中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组会监督的意见函》,定期开展节假日作风建设专项监督工作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了落实。二是通过开展各项专项监督等,守住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开展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情况、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学党史和党的反腐倡廉史研讨、常态化疫情防控等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三是开展节前和专题廉政教育、以《监督执纪问责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纪检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等,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检委员、法规科长等列席中心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等得到了落实。发挥“探头作用”,主动深入基层,开展案件线索查处,对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并下发了《建议函》。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提拔重用的5名干部,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8.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风险。

1)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工程审批流程。针对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会上将巡察“回头看”反馈的毛集分中心(原新集管理部)大厅装修项目存在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验收不规范等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了通报,会议要求严格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规范审批流程,重大事项必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加强了建设项目管理。今后,中心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省、市相关规定,规范签订合同,严格资料管理,对需维修改造建设项目严格管理,合同要附有工程预算书、审核资料、维修清单等资料,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三是重大事项、主要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中心对每年签订的主要合同和协议都要经过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范程序进行。

2)落实财经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变现金支付为银行转账支付规避了现金管理风险。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购置固定资产、严格公务招待等,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率、效益。

9.为民服务有差距。

1)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寿县分中心窗口已设置了离岗告知牌,结合中心以“党建+五心”助力公积金为主题的创建党建工作特色品牌活动,对中心全体职工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进行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升了服务能力。二是已对寿县分中心当事人进行了处理,在分中心范围内起到警示作用。针对市委督查考核办督查发现的问题,2021年9月2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岳锐对寿县分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且中心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教育(见淮住金党字〔2020〕16号),在全中心范围内起到警示作用。三是进一步发挥了作风建设督查小组作用。中心作风督查小组分别于2021年8月24日对寿县分中心进行劳动纪律和人员到岗情况进行了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工作作风和效率明显好转和提高。

2)窗口单位功能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市本级6月底已整体迁入山南新址,逐步优化大厅功能布局,明确划分功能区域:大厅设置咨询区、自助区(集中放置排队取号机、自助查询机等自助服务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自助办事服务)、等待区、便民区(在大厅显要位置设置安可电脑,接入互联网,方便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查询、传输与公积金业务相关的资料)、新媒体展示区(大屏幕滚动播放公积金政策与办理流程等),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功能和体验感。二是市本级和分中心各业务大厅加强对公积金综合服务自助终端设备的操作指引,引导缴存职工正确使用自助设备,提高公积金综合服务自助终端使用效率。经后台系统统计,7月自助终端使用频率609次,环比增长78%;8月自助终端使用频率762次,环比增长25%。三是利用每周五单位的学习时间,由分管领导给大家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8月,市中心客服部获得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度“共产党员先锋岗”。

3)信息化水平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网上办理的实际操作的性能,编写了简易操作手册,以展板形式在各业务大厅(制定中),全面推广,加大对网办的宣传力度、做好咨询辅导工作, 培养缴存职工网上办业务的习惯。经努力,市本级网上提取业务明显提高,7月提取总量2239笔,网办383笔,网办占比17.11%;8月提取总量6869笔,网办1237笔,网办占比18.01%。二是梳理高频次办理事项种类、跟踪网办不成功的原因等,近期就“如何提高网办占比”开专题会议,同时学习、借鉴省内网办占比较高的中心,从政策层面予以支撑,加强网办覆盖率和使用率。

(三)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

10.推动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1)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凤台分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培训。在党内的重要事项上,凤台分中心党支部已严格坚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集体研究投票表决,如2021年8月10日召开支部大会推选增补支部委员、2021年8月26日推选入党积极分子等。通过检查和培训,凤台分中心党支部规范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对各分中心党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2021年8月24日、26日分别对寿县分中心党支部和凤台分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督导,进一步提升党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三是认真执行了党务公开,接受监督。中心已将党内重大事项决定及推荐人选和党费收缴等予以公开公示,接受党内党外监督。同时纪检委员切实履行监察职责,做到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督促。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了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心党组对凤台分中心党支部提出批评教育,中心党总支于2021年8月26日对凤台分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进了督导,凤台分中心党支部对存在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今后,凤台分中心党支部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了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三会一课”具体内容与时俱进。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党组织认真落实、细化了“三会一课”具体内容。并且在上党课前,认真调查研究,联系实际,认真准备。三是已确定每季度至少安排半天时间,认真上一次党课,并及时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3)抓党建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加强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了党建工作报告的撰写质量。二是已完善党建材料管控制度。对党建材料主要领导已亲自把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加强对承办科室进行了培训和教育,增强了责任心。三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党员于金霞同志因工作需要调回市中心工作,已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11.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有薄弱环节。

1)干部队伍建设缺乏计划性。

整改情况:一是从工作需求出发,及时配备了干部。针对毛集分中心的情况,中心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及时提拔配备了一名适合岗位的干部(详见淮住金党字〔2021〕6号),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党组高度重视干部培养工作,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根据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并印发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淮住金党字2021〕14号)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对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2021年8月19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岳锐对人事部门负责人约谈。该责任人表态发言,今后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履职尽责,做好干部选拔工作。二是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采用班子成员带头学、组工干部深入学、中层干部全面学的方式增强了中心学用《条例》的自觉性。三是及时对干部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照档案管理要求,对中心2018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间干部档案资料进行梳理、核实、装订并归档,进一步确保干部档案管理规范。

3)职称聘用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心工作实际,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了职称聘用工作,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了职称聘用程序。二是严格按照职称聘任程序办理,确保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过程公平公正。三是制定并印发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淮住金党字2021〕13号),建立了长效机制。

12.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2018年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规范管理干部档案。按照《条例》及《细则》规定,对照档案管理要求,中心人事档案已整理并归档:对2017年考录的6名工作人员、2019年考录的1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对2020年提拔的2名正科级干部的人事档案按规定已转至市委组织部。二是加强了对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等学习。中心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细则》,加强了对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等学习。三是车辆定点维修点已按规定执行。经中心党组会议决定,中心公务用车现已在龙强汽车维修公司、上海车服联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淮南分司2个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保修。四是严格落实了车辆管理制度。中心强化了车辆日常管理,同时中心加强对车辆管理制度的学习,进一步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每次加油均如实登记行驶公里数、加油金额、时间;中心工作人员需要出差用车,必须提前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由相关人员签字后,保留一联,出差报销时,作为凭据附后;对司机和财务人员进行明确要求,禁止使用非加油卡报销加油费用。

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已将相关情况通报担保中心上级主管部门,督促担保中心采取措施控制贷款风险。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截至2021年8月底,市担保中心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任担保余额34.82亿元,担保在保余额按30%计算担保责任余额为10.45亿元。至2021年7月底,市担保中心净资产为1.33亿元,担保责任余额为净资产的7.86倍,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十倍的上限规定,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按照总工会相关规定,补收齐了2018年和2019年应收未收的工会会费16072元。三是通过对市中心、凤台分中心、寿县分中心办公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核实,共报废了33台电脑和15台打印机,符合配置固定资产的标准。现在配置办公设备时,严格按照市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采购、领用,从严进行资产配备,坚决杜绝超量配置固定资产。四是淮矿分中心严格按要求进行了整改,22.2万元资金己收回。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回头看”,不断推动中心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6888337、0554-6887203;邮政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与淮河大道交叉口;电子邮箱:hnzfg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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