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1-17 09:51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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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供销社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市社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8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11次,并专题到市委巡察办汇报1次,与市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从永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市供销社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两个责任”担当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较突出、违反组织纪律、干部人事政策问题突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市供销社党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供销社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市供销社对现有20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废止制度0项,新制订制度12项,修改制度8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

1)针对对于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作出的“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等重要指示批示,市供销社党组制定贯彻措施没有充分结合淮南实际,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7月21日-23日,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会上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8月6日机关政治学习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和贡献。二是供销社理事会议和监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二届三次理事会议暨二届三次监事会议,待明年年初召开理事会议暨监事会议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注重将供销合作社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谋划推进,结合实际向县区供销社和基层单位分解年度重点目标任务。今年年中召开了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座谈会,调度工作。7月23日下午,淮南市供销社召开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座谈会,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县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市社各科室及县区社业务股室负责人,市社直属企业、留守处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省社深化综合改革暨“三位一体”试点工作北片座谈会精神,听取了县区供销社、相关单位上半年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座谈交流了下一步重点目标任务、三位一体试点工作、为农服务等工作打算,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8月5日机关政治学习会议解读了《安徽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供发合(2021)45号)。三是外出考察学习。市社领导带队分别4月6-8日和27-29日两次赴黄山供销集团考察学习,洽谈项目。7月26日,前往阜阳市供销社考察学习供销社“社企分开”和“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四是8月10日起全面开展“村级基层供销社网点”申报工作。9月初,市社评审小组对照考核文件要求和标准、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介绍及经营服务情况说明,仔细审核资料并实地察看村级基层社经营场地。通过综合打分,9月6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最终确定对市郊7个,寿县1个,凤台1个,毛集1个共10个村级基层社进行奖补。通过基层组织合理布局,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覆盖面,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优化服务质量。五是9月1日,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淮供(2021)33号),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和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资源优势、网络优势,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9月10日,结合实际修订了《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规划纲要》,总结“十三五”工作情况,对今后五年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针对“主责主业谋划不足”问题。一是为市社县级领导干部、各职能科室购买了《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加强学习。8月6日开始,持续在机关政治学习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二是进行开展开放办社工作。扶持开放办社企业——安徽花蜜花开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淮南农产品直播广场项目,通过直播宣传途径,全面带动当地农产品销售,直播中心已经建设完成,即将投入使用。通过多次现场的调研指导、召开协调推进会方式,帮助企业拟定发展方向、解决企业发展问题。三是组织开展了总社级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活动。市社进行了全面的审核推荐,通过创建标杆、示范基层组织的带动,全面推进供销社在农村服务的工作开展,树立供销社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供销社在农村农业发展中的抓手作用,助推三农工作开展。四是9月1日,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淮供〔2021〕33号),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和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资源优势、网络优势,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3)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9月7日修订《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实施办法》(淮供党〔2021〕35号)《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议规则》(淮供党〔2021〕35号),对要经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和大额资金数额进行了明确界定。今后所有按照《办法》符合“三重一大”的议题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10月29日机关政治学习会议对《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学习。今后,党组会议召开后均留有会议记录备查,重要事项印发会议纪要,督促工作落实,接受监督。三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协调配合,每次召开党组会议都与纪检组事前通气,会议中参与决策,会议后共同监督落实。四是党组会议安排专人记录,重要会议印发会议纪要。有关资金分配、资产租赁等事宜会后通过市社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4)针对“对社有资产管理作为不足”问题。一是9月9日修订印发了《淮南市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淮供〔2021〕43号)。文件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权限、审计工作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审计工作指导与监督等方面详细对市供销社内部审计工作作出规定,为加强社有企业等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文件依据。二是开展社有资产清查专项行动,8月5日印发《市供销社社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淮供〔2021〕29号)。8月12日召开市供销社社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此次清查行动为期一个月,分自查、重点抽查及汇总三阶段,要求同时建立纸质和电子台账,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形成资产档案妥善管理。市社每年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成绩。四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再次重申并严明了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造成社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经调查核实后将严肃处理。五8月2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淮南市供销社社属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通知》(淮供〔2021〕32号),要求社有企业切实增强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规范企业社有产权管理行为,加大企业财务资金管控力度。六7月26日淮南市供销社一行赴阜阳市供销社考察学习“社企分开”先进经验,为市社下一步创新社有资产管理模式、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供了思路。

5)针对“对社有企业监管不力”问题。一是经市供销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派出内部审计组,对物资回收公司及下属企业进行全面审计。目前,审计报告已下发至回收公司,要求其在三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二是结合市供销社实际修订了《淮南市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淮供〔2021〕43号)。文件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权限、审计工作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审计工作指导与监督等方面详细对市供销社内部审计工作作出规定。依据规定,开展了物资回收公司及下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三是9月制定了《淮南市供销社对社属企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淮供〔2021〕43号),办法明确审计结果的运用是法规审计科、组织人事科、社有资产管理科、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和其他业务部门,在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中,或在提出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意见时,以及在实施财务、资产等专业管理过程中,利用审计结果作为决策和处理依据的行为。规定了各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主要职责。明确被审计单位和负责人对审计报告和市社下达的审计意见书,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三个月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情况(包括已经整改的佐证材料、暂未整改的原因及具体措施)。四是到安徽花蜜花开食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调取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要求其依法经营,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公司健康良性发展。

4.供销综合改革有待加强。2018年市供销社启动综合改革后,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6)针对“理事会决策作用没有体现”问题。一是根据章程,待省社修订下发《理事会工作规则》后,着手修订《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工作规则》,规范和改进理事会工作。二是供销社理事会议和监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二届三次理事会议暨二届三次监事会议,待明年年初召开理事会议暨监事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决策部署,及时传达总社、省社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上年度各项工作,研究部署当年重要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供销社职能作用。三是7月23日下午,淮南市供销社召开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座谈会,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县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市社科室及县区社业务股室负责人,市社直属企业、留守处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省社深化综合改革暨“三位一体”试点工作北片座谈会精神,听取了县区供销社、相关单位上半年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座谈交流了下一步重点目标任务、三位一体试点工作、为农服务等工作打算,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7)针对“监事会监督审计工作开展不力”问题。一是根据《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规则》《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中共淮南市供销社党组工作规则》拟定了《淮南市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明确了监事会的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工作制度,为监事会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下一步将召开监事会议,通过后正式印发。二是9月修订了《淮南市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淮供〔2021〕43号)。三是根据市供销社《章程》和拟定的市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拟订了《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专项检查工作办法》。从主要内容、组织程序等方面规范了专项检查工作。下一步将召开监事会议,通过后正式印发。依据办法,对近三年涉及财政项目资金的村级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监督检查。四是市供销社监事会办公室(法规审计科)牵头,下发了《关于对财政项目资金拨付单位检查的通知》(无文号),会同合作经济发展科、综合业务管理科、社有资产管理科,成立了财政项目资金拨付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共同开展财政项目资金拨付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梳理出了2018年至2020年三年,得到省级“新网工程”、市级“新网工程项目”、为农服务中心(站)建设、村级基层社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41家单位,采取项目单位先行自查,再由市供销社监督检查小组对各项目单位随机抽查或重点抽查的方式现场督察。41家项目单位从企业规模、项目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带动就业、带动农户、带动本地农产品销售)、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全面进行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监督检查小组分为三个小组,于8月30日-9月3日,分别到寿县、凤台、毛集及市郊,对部分合作社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查。

5.为农服务功能发挥不充分。

(8)针对“基层供销组织服务功能弱化”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清理进行分类处理“三无社”,优化基层组织结构。第一类符合注销条件的2家单位,淮南市龚集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淮南市潘集区田集供销社正在办理注销中(目前,田集供销社下属十二家分支机构已经全部登报办理注销,后续持续田集供销社注销);第二类企业不经营,而且已经改制完成的3家单位,淮南市古沟供销合作社、淮南市上窑供销社、淮南市淮丰供销社,因为需要办理人员退休等相关事宜,需要保留营业执照,暂时不予注销。第三类没有工商登记,录入在中华供销统计平台上的2家单位,淮南市龚集供销合作社、淮南市潘集区贺疃供销社已经从平台上删除,单位已经不存在。第四类盘活资产,升级改造2家单位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供销社、淮南市贺疃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二是加强升级改造7家薄弱基层社。按照省供销社、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任务要求,预计每年改造升级不少于2家薄弱基层社,直至完成7家薄弱基层社改造升级。2021年计划对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供销社、淮南市贺疃供销合作社、淮南市潘集供销社3家基层社进行全面改造升级。目前,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供销社通过与淮南市孝银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完成升级改造;淮南市贺疃供销合作社通过建设新型村级基层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完成升级改造。改造后,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供销社和淮南市贺疃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现已符合“六有”标准,即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有经营服务项目、有农民社员、有与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可持续发展能力。改造后使薄弱基层社重新焕发生机,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发挥供销社在为农服务领域的抓手作用。另有淮南市潘集供销社还未改造完成,对未完成改造的基层社市社高度重视,领导带队开展调查,实地考察了潘集供销社的目前经营情况,并且与潘集供销社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基层社目前困境,判断升级改造方向;同时积极谋求外援,对接淮河银行乡村振兴部,通过牵头考察、实地评估方式对潘集供销社升级改造出谋划策。后续,会通过联合合作、招商引资方式完成升级改造。三是全面开展2021年度“为农服务中心(站)”、“村级基层供销社网点”申报工作,并在市供销社网站上公开。截止到申报日期,共有9个为农服务中心(站)进行了申报。8月30日-9月3日,市供销社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对照《淮南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站)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淮供〔2019〕37号)《淮南市供销社市级财政资金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淮供〔2021〕40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9月6日印发了《关于对2021年为农服务中心、基层组织网点考核奖补的决定》(淮供〔2021〕41号)文件,现资金已拨付到位。

(9)针对“领导指导农民合作社作用缺失”问题。一是全面清理空壳社。市供销社通过中华供销总社统计直报平台筛选,对平台上淮南市郊5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的摸排调查,对没有实际开展经营40家的“空壳社”进行脱钩处理,目前已经脱钩完毕。对具有经营能力且为供销社领办的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保留。通过全面清理空壳社,市供销社进一步理清了开放办社企业的基本情况、发展的方向,在引导、扶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更具有针对性。二是加强对市供销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市供销社分管业务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通过定期走访调研、现场指导、项目支持的方式给予引导发展。2021年通过省级“新网工程”项目对寿县相关合作社进行了奖补扶持,通过领导带队、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参与,对杨公镇陈庙村无花果种植基地、汤王村葡萄种植基地进行考察对接,探索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线上销售模式。全面拓宽农产品宣传渠道,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2021年合肥农产品交易会、淮南市“农民丰收节”活动,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特色农产品,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开放办社企业的活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地对接农业、农村市场,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领域灵活经营的优势,实现助农发展的同时获取良好的市场收益,形成了良性循环。7月-8月全面开展村级基层供销社网点”申报工作,9月初,市社评审小组对照考核文件要求和标准、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介绍及经营服务情况说明,评审组仔细审核资料并实地察看村级基层社经营场地。通过综合打分、上会研究,十个村级基层社进行奖补。9月6日印发了《关于对2021年为农服务中心、基层组织网点考核奖补的决定》(淮供〔2021〕41号)文件,现资金已拨付到位。

10)针对“专项资金没有充分发挥效益”问题。一是加强对“新网工程”项目建设的调研指导,增强实效性。扶持安徽花蜜花开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淮南农产品直播广场项目,直播中心建设完成,已经投入使用。通过多次现场的调研指导、召开协调推进会方式,帮助企业拟定发展方向、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对淮南传统特色豆制品通过线上直播带货的形式广泛宣传,带动销售。9月3日,市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评审小组对安徽花蜜花开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申报的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的验收考核,实地察看了农产品直播广场,现场观摩了农产品直播广场的直播形式、运营模式,通过直播宣传途径,全面带动淮南各色农产品销售。二是全面布局电商销售,通过实施互联网+供销社模式,依托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发展电商特色小店10个,提供淮南特色农产品牛肉汤、豆制品、酥瓜、草莓等特色网上电商专卖店,实施淮南市农产品升级,依托互联网实现“买全国,卖全国”。三是转发安徽省供销社《安徽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监督、使用、促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四是开展对2021年省级“新网工程”验收评审工作,市供销社“新网工程”验收小组,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现代 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19〕286号)要求,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通过制定打分表,扩大项目中对当地农产品销售带动情况的分值比重,综合考评筛选出对当地农业发展、当地农产品销售综合能力强的企业,进行奖补扶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出“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的最大作用,实现专项资金使用的提质增效,助推供销社系统企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6.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欠缺。市供销社主要通过资产运营公司管理社有资产,但对该公司管理存在疏漏。

11)针对“未依法管理造成损失”问题。一是9月7日印发了《淮南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淮供〔2021〕39号)。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围绕社有资产监管的廉政风险环节进行布局,增加“监督”一章,通过健全覆盖社有资产监管全部业务领域的监督制度,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二是9月修订完善了《淮南市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淮供〔2021〕43号)。三是严格落实《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实施意见》(淮供〔2021〕9号),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四是多次与市税务局、田家庵区税务局进行沟通,争取税务部门对税务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大内部税务工作力度,在市供销社社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上对市社13家留守处严明了依法纳税的重要性,提高其依法纳税意识。五是8月2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淮南市供销社社属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通知》(淮供〔2021〕32号),要求社有企业切实增强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规范企业社有产权管理行为,加大企业财务资金管控力度。六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无文号),再次重申并严明了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各单位(留守处)作为本单位资产租赁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对本单位资产依规租赁,依法纳税。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造成社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经调查核实后将严肃处理。

12)针对“对租赁收益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巡察时指出资产经营公司没有按规定收取物资回收公司2019年至2020年的租赁收入26万元问题,立行立改,3月19日物资回收公司向市社资产公司上交租金收入26万元。二是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对各留守处2020年欠缴情况进行梳理,先后多次安排相关单位负责人谈话。三是8月12日下午,召开各单位(留守处)资产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2021年上半年各单位房屋租金收缴情况,对租金收缴未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并督促其尽快收缴到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再次重申并严明了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造成社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经调查核实后将严肃处理。四是9月7日印发了《淮南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淮供〔2021〕39号)。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围绕社有资产监管的廉政风险环节进行布局,增加“监督”一章,通过健全覆盖社有资产监管全部业务领域的监督制度,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3)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一是9月7日修订印发了《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议制度》(淮供党〔2021〕35号),将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9月6日,完善印发了《市供销社“结对帮办 服务基层”工作方案》(淮供党〔2021〕33号),由市社党组班子成员及科级领导干部对基层单位进行结对帮扶,将开展学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帮办重点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

14)针对“责任制方案更新不及时”问题。一是6月18日完善印发了《市供销社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淮供党〔2021〕31号),9月6日印发《淮南市供销社网络舆情应对管理办法》(淮供党〔2021〕32号)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情况。二是8月5日,出台了《关于调整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淮供党〔2021〕27号),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四级调研员及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做到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个人。

15)针对“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问题。一是《紧紧围绕关于做好2021年意识形态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全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等倾向性问题作出统筹安排。二是6月23日,市社党组召开研究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专题学习《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了市委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总结,研究了下半年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会议记录完整。三是开展分析研判,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特别是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节日,要求市社机关及各基层单位要准确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做好正面舆论宣传导向。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彻底

9.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16)针对“研究部署不够”问题。一是制定《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试行)》(淮供党〔2021〕36号)。文件明确了市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同时,组织中心组学习《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市供销社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今年5月份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11次共22人次。二是市供销社机关党委总结了2021年上半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了下半年工作重点。2021年下半年以“坚持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树牢宗旨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完成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任务;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监督考核;加强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巩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五个方面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社,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三是7月2日召开了市供销社党组2021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纪要》,听取了市供销社2021年上半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要点汇报,研究通过了《中共淮南市供销社党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淮供党〔2021〕17号)。会议不仅学习了最新的文件精神,更是紧密结合市供销社工作实际,研究部署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深入防范廉政风险。四是8月6日上午召开市供销社2021年上半年基层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所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机关党建指导员参加会议。7个党支部书记汇报了2021年上半年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8月9日,市供销社下沉各支部,就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分别对7个支部提出了意见建议。8月20日至24日,社属7家基层党支部均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市社领导班子分别到会指导。同时,党建指导员均到现场对落实前期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17)针对“廉政监督缺失”问题。一是认真抓好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每周学习制度,使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痛悔人生——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书选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纳入学习内容,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二是7月16日上午,市供销社邀请市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为市供销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报告会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为题,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由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及我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几个方面,为大家解读了“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规范收送礼品礼金;楼堂馆所建设;规范津贴补贴;节庆活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党政干部兼职任职与经商办企业”等八个方面相关政策。通过廉政党课,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不断改进自身作风建设。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紧密联系供销社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市社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好方法、新办法。6月底,市供销社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7个基层党支部分别上报了本支部2021年上半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总结汇报。8月6日上午召开市供销社2021年上半年基层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所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机关党建指导员参加会议。会上,7个党支部书记汇报了2021年上半年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8月9日,市供销社下沉各支部,就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分别对7个支部提出了意见建议。8月20日至24日,社属7家基层党支部均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市社领导班子分别到会指导。同时,党建指导员均到现场对落实前期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四是严格落实9月印发的《淮南市供销社谈心谈话制度》(淮供党〔2021〕35号),领导班子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做好任前谈话工作并记录。今年5月份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11次共22人次。五是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各自联系点,讲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18)针对“风险防范意识不足”问题。一是开展市供销社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印发了《中共淮南市供销社党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淮供党〔2021〕17号),7月9日召开市供销社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机关各科室结合本科室的职能职责,排查出47条廉政风险点,已建立或拟建立58条防范措施,突出了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权力行使,抓好选人用人、资金分配使用、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权力岗位的防控工作;围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形成了切实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9月印发的《淮南市供销社谈心谈话制度》(淮供党〔2021〕35号),明确了谈心谈话工作的原则、形式和要求,并统一制定了淮南市供销社谈心谈话记录。今年5月份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11次共22人次。

10.“一把手”履职不到位。

(19)针对“履职尽责不足”问题。一是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巡察“回头看”整改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二是坚持工作,履职尽责。3月12日下午,主持召开全市供销社系统全面从严治社工作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会;3月26日,主持召开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召开二届三次理事会议暨二届三次监事会议;4月16-17日,陪同黄山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邦铸一行考察交流供销社综合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关情况;5月25日下午,主持召开“高质量发展,我们怎么干”大讨论活动动员会;6月28-30日,淮南市供销社向1971年7月1日前入党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活动;8月26日,前往寿县供销社调研万丰农村种植合作社、堰口镇为农服务中心、堰口镇鑫磊农机专业合作社,详细了解寿县供销社为农服务开展情况。三是担当尽责,坚持主要负责人两周研究、调度一次巡察整改工作。自巡察反馈意见后,前后主持召开5次巡察整改推进会,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20)针对“监督管理不够”问题。一是安排对社有企业进行内审。6月份,主要负责人安排市社监事会对物资回收公司开展内部审计。二是主要负责人安排理事会副主任召开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座谈会,调度工作。三是开展谈心谈话。6月21日,主要负责人与市社第七批选派干部、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了谈心谈话,鼓励其回归机关后要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自我加压,加强自律,熟悉工作,以最快的速度独当一面。在主要负责人的安排下,监事会主任与新提拔的两个正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前谈心谈话。10月份,与新录用的两名公务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四是听取物资回收公司汇报,提出要求,履行管理监督责任。8月27日前往物资回收公司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并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政治任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好、巡察整改措施落实好;二是积极配合市社对物资回收公司开展的内审工作,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整改到位;三是灵活的做好企业经营,谋划长远;四是扎实抓好企业党建工作;五是关心爱护职工,积极维护职工利益;六是务必抓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问题11.履行监督责任存在不足。

(21)针对“监督方式单一”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纪检干部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开展2021年上半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工作。7月15日至7月16日,纪检监察组赴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上半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资料,与重点科室负责人谈话,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书面给予反馈,要求各单位对于反馈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同时认真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三是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检查和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督查。2021年5月19日,7月2日,对综合监督单位机关考勤情况、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抽查,并把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督促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抓实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形成机关良好作风。

22)针对“监督责任缺失”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纪检干部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管理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事项范围、“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报备程序、2021年5月份以来,纪检监察组参加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 56 次。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规范权力阳光运行。

23)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纪检干部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二是2021年6月份,以文件形式发送通知至综合监督单位,督促开展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典型问题的公开通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提醒,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三是细化完善主动约谈工作制度,发挥主动约谈提醒预防功能,重点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经常提醒警示。2021年7月23日,针对综合监督单位下属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纪检组长与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联合约谈企业2名党政负责人,督促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问题12.对下属公司失于监管。

24)针对“财务收支反映不真实”问题。一是2020年银行对账单收支与账面记录相差较大情况,经审核,差额主要为收取及退回投标保证金未及时账务处理。现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已补记入账,每月及时领取对账单,做到账实相符。二是经市供销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派出内部审计组,对物资回收公司及下属企业进行全面审计。目前,审计结论初稿已形成,交予回收公司征求意见后,形成正式的报告后下发至回收公司,并要求其在三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三是制定了9月9日印发了《淮南市供销社对社属企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淮供〔2021〕43号),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社有企业单位负责人监督管理体系,纳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市社党组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3.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25)针对“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进户访企”活动。2021年5月25日起,市社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前往结对帮办企业(基层社)走访调研,与职工群众面对面交流谈话。二是结对帮办人员规范填写帮办记录。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记录表交组织人事科存档。三是经9月6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市供销社“结对帮办 服务基层”工作方案》(淮供党〔2021〕33号),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分别结对帮办直属13家基层单位,推进服务基层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四是截至8月24日,供销社所属7家基层党支部全部完成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党建指导员列席结对帮办的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针对性指导。

(2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建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每季度制定党建指导员的具体任务清单,严格按照要求对基层开展指导督导,特别是指导基层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截至目前党建指导员已完成三个季度的指导任务。二是8月9日,市供销社机关党委派出党建指导员到所指导的党支部开展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指导工作,现场查阅“三会一课”记录、主题党日记录、党费收缴情况等内容,并及时向各党支部反馈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三是8月6日上午召开2021年上半年基层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党支部上半年工作汇报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会上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进行了1次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四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上党课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市社党组领导班子到所联系帮办的基层单位党组织讲专题党课。五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党组织设置,规范党员教育和管理,提升基层党建水平,经96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机关党委提出的整个企业留守处党支部的建议方案,将回收、棉麻、土产、农资、田社支部合并成立中共淮南市供销社企业留守处支部委员会。

14.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7)针对“干部队伍老化”问题。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2名科级干部,分别为组织人事科科长、法规审计科科长。截至目前,机关7名正科级干部,其中3名80后,科级干部队伍平均年龄45.9。二是根据供销社岗位需求,招录2名公务员,经过前期考察,认为新招录的公务员政治立场坚定、工作经验丰富,待正式入职后,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开展业务培训。

(28)针对“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一是今年新招录公务员2名,现已入职,将加强“老带新”“传帮带”工作。二是7月26日,淮南市供销社一行赴阜阳市供销社考察学习“社企分开”先进经验,为市社下一步创新社有资产管理模式、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供了思路。

15.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到位。

(29)针对“2018年巡察反馈指出的‘市供销社原办公大楼拆迁还原的营业用房及办公用房未到位’”问题。一是2021年3月30日,根据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21)皖0403破2号民事裁定,万远置业被破产清算。4月市社领导再次携法律顾问及社有资产管理科相关人员一行四人来到田区法院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沟通,最大限度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4月22日向市委第一巡察组书面作了《关于市供销社原办公楼拆迁还原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报告,汇报了近几年原办公楼拆迁还原工作开展情况、大楼现状及目前遇到的困难,并请巡察组向市委汇报,多方协调,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二是5月12日收到破产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按照公告,市社就之前万远公司的违约金、房屋维修基金、漏水维修费用、案件诉讼费用、办证费用以及代为收缴的302商铺1500平方米房屋租金等项目以及万远公司尚欠的823平方米的房屋价值依法向破产管理人提交了债权申报书,并再次强调了302商铺的1500平方米产权应归属市供销社,不能按照破产财产计算。7月26日收到破产管理人债权审查结果通知书,破产管理人对市社申报的债权只予以了部分认定。7月28日市社领导、社有资产管理科及法律顾问杨广保对《债权审查结果通知书》进行认真研究和商讨,并与破产管理人进行了座谈沟通,对于其给出的债权审查结果提出了异议。7月30日参加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并依法进行了投票表决。三是8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万远置业破产管理人债权审查结果相关事宜。针对破产管理人债权审查结果,杨广保先后起草了两份意见。第一份是《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债权审查结果通知书〉异议意见》,第二份是作为律师《对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债权审查结果通知书〉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法律意见》,其中提出了三项异议意见。会议决定按照法律顾问意见,向破产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并积极前往田区法院协商沟通,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四是8月9日收到破产管理人债权异议复核通知书,对市社提出的异议申请仍不予认可。8月12日,市社领导与市社法律顾问及社有资产管理科相关人员一行来到田区法院,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了解沟通,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8月16日,与管理人达成共识:1.在破产管理人对302房产统一处置后,享受1500平方米的处置价款优先受偿。2.万远公司代收的营业用房租金及三个停车位计入普通债权。3.50万违约金利息计入劣后债权。最大限度维护了国有资产合法权益。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市供销社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3649846;邮政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22号中建大厦;电子邮箱:hngxhz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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