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1-17 09:56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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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三和镇横塘村、三和村、泉山湖社区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三和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三和村未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发挥不够,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不

一是2021年7月9日村两委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学习,村两委成员提高了思想认识,加深了精神领会,在结合村情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上开拓了思路,不断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二是2021年以来村党支部通过开展9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2021年10月份组织人员对村内主干道及村民房前屋后进行垃圾清理整治,通过整治三和村内环境卫生明显好转,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后续将不定期开展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2.横塘村未结合实际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措施不力,村级产业薄弱

一是7月16日村两委人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至2021年在全国各地考察时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村情进一步学深悟透指导工作。二是合理利用现有闲置资产,盘活现有资金,将资金变资产,积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泉山湖社区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

一是2021年6月15日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学习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对巡察反馈中发现的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等问题重新梳理,安排系统学习。二是制定了《泉山湖社区反馈问题学习计划》,按照计划,2021年6月17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基层党建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紧迫性,认真总结城市基层党建的创新做法和形成的规律性认识,全面提高了城市基层党建质量;同时,学习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等,通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根本要求,奋力开创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三是主动与物业加强沟通和联系,解决了居民日常关心的嗓音扰民事件2件、房屋漏水事件9件,社区工作人员将持续提高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解决居民合理诉求。

4.三和村基础设施建设较落后。

2021年8月以来修建了村民组水泥路,解决了村民出行难问题,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三和村村庄环境卫生较差。

已与环卫公司沟通,督促其按时清理村庄内垃圾,村庄内已无垃圾随意堆放现象,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

6.三和村700余亩耕地常年无人耕种,约占全村耕地面积15%。

一是2021年7月9日村两委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理解了做好“三农”工作重要性,为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通过村两委与群众沟通协调,部分土地已耕种上农作物。

7.三和村集体经济近3年总收入仅11万元。

一是已2021年7月14日制定完善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计划,并结合村实际,发展村集体经济。二是出租了老村部闲置房屋、村文化广场附近的闲置房屋和现村委会东边空场地,获得租金。三是为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本着“走出去、学回来”的经济发展思路,于2021年8月6日,三和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到寿县隐贤镇参观学习,并结合实际,预计将通过与群众协调将荒地出租种植艾草,从而达到增产增收。

8.三和村商合杭高铁项目、中国移动数据项目等专项征地拆迁补偿款,2018年至今未发放到位

商合杭高铁、中国移动数据等项目征地拆迁款中部分款项已发放到位,剩余款项预计于2021年底前发放到位。

9.商合杭高铁项目施工损坏刘东组李某房屋的补偿至今未解决到位。

一是经摸排,商合杭高铁项目施工过程中无类似问题。

二是通过协调,2021年9月已将补偿款补偿给本户。

10.横塘村商合杭高铁项目建设造成该村主干道损毁至今尚未修复。

一是多次联系镇分管领导、区土储中心部门,征得各级领导大力支持,会商解决群众出行问题。二是经与商合杭高铁项目遗留负责人多次联系沟通,8月31日由商合杭高铁项目负责安排施工队伍,入场对横塘村主干道进行修复,于2021年9月20日已完成修复,现已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11.横塘村租用98亩农民耕地堆放弃土,至今尚未清运复垦,拖欠农民耕地租金未支付。

一是经上级各部门协调,已解决拖欠租金问题,于2021年5月1日向群众支付了耕地租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位。二是经多次督促商合杭高铁项目负责人,村两委积极协调,弃土已经清运完毕,现正在进行98亩土地复垦平整,预计12月底完成并交付于群众。

12.泉山湖社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力,泉山湖南岸大量生活污水流入湖体,造成湖水大面积污染。

一是2021年6月22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到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环境保护和治理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已联合泉山湖南山物业成立生态文明监管小组,社区书记直接任组长,物业主管任副组长,加大力度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巡湖巡查,尽快促使泉山湖湖水污染问题得到解决。三是自7月以来,每月举办一场生态文明宣传,活动以来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倡导居民维护小区环境,通过宣传活动,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地在社区落地生根。四是联合南山物业成立湖面污染巡查小队,每周定期巡湖巡查,保持湖面无污染、无漂浮物,岸边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目前未再发现湖水污染现象。五是经4月5日和4月12日两次修复,泉山湖污水管道堵塞问题已经解决,且雨水进湖口处已无污水排出,下一步,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开展治理工作。

13.泉山湖社区小区楼道私拉电线、乱堆杂物,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2021年7月13日、9月10日举办两场生态文明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提醒居民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动车禁止上楼入户,讲解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带来的危害。二是2021年6月15日联合物业成立生态文明监管小组,并成立安全生产排查小队,每周巡查一次,将切实排除安全隐患。三是2021年8月12日联合城管、消防、公安,对小区楼道私拉电线、乱堆杂物进行了整治和宣传,清除了楼道内垃圾,积极引导居民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14.三和村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班子及成员的组织生活会材料中未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剖析检视。

一是2021年7月12日村两委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通过学习,两委成员切实增强了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二是村党支部已于2021年3月16日制定完善2021年度工作计划,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明确村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三是2021年7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及班子成员进一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开展了剖析检查,通过剖析,进一步增强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打下最基础的保障。

15.横塘村没有村文化广场,信教村民摸排不细致,相关资料缺失。

一是于7月16日村两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战略思维。二是按照村干部包组情况,深入了解横塘村信教人员,于2021年7月25日进行汇总,并定期掌握信教人员变动情况。三是因办公场所受限,经三和镇党委研究同意,本着村民就近、资源共享原则,在玉兰苑小区搭建文化广场,现已建成投入使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16.2018-2020年累计收到秸秆禁烧省级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一是2021年7月19日村两委集中学习了《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环境保护局 淮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淮南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淮财经建〔2016〕926号),通过学习,村两委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做到遵纪守规,严格参照文件实行。二是2018-2020年省级秸秆禁烧专项资金,由于2018年“三资”系统不规范,但村在报账资料上规范了使用范围;2019-2021三年,系统分账已经单独核算。

17.三和村“四荒地”19.78亩未有效利用,养殖水面377.53亩未承包到户

一是通过与村民组沟通,部分“四荒地”已经耕种,下一步继续与村民组沟通协调,督促复耕剩余“四荒地”。二是反馈问题水面大多为农田灌溉用途,分布在三和村各个村民组,其中大约325亩不具备养殖条件,另有一处水面具备养殖条件现已由村民组对外出租。

18.横塘村支付审计费把关不严

2021年7月23日组织两委干部认真学习《三和镇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审计等相关费用支付把关,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19.三和村2020年11月收取老村委会房屋租金,未及时上缴高新区金库,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易引发坐收坐支风险

一是2021年7月19日村两委组织学习《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及“三变”改革扫尾工作的通知》(淮农〔2020〕105号),通过学习,村两委强化责任,做到遵纪守规,严格参照相关文件实行。二是因村账统一由镇农经站管理,三和村老村委会房屋租金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已按规定入村集体经济管理平台,现由镇农经站管理,三和村无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现象。

20.三和村“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未开展以瓦西村原书记“吴化好”典型案件教育身边人活动。

一是2021年8月16日组织开展“三个以案”专题研讨,会上集中学习了吴化好、邹成旭、邹成军等反面典型案例,通过学习认识到了违纪违法给党的领导、党的形象带来的危害性,从而进一步提升自我约束,自我防腐仿变能力。二是2021年9月26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党员的自我约束,自我防腐防变能力,做到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加强作风建设。

21.横塘村联系“吴化好”案件和本村上届“两委”2名成员违纪案件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不到位,存在遮短护丑现象

一是2021年7月16日村两委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切实提高了学习人员遵守党章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2021年5月19日组织村两委人员认真开展了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5月31日组织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人员,召开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会,专题学习了“陈杨方曹”、吴化好、姚辉、李忠等典型案例,村干部纷纷表示从案例中汲取了经验教训,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人员整改态度坚决,表示将严格坚守理想信念,增强党的观念,守住底线,做好工作生活中每一件事。三是2021年7月23日利用党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在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深入学习我镇西瓦村吴化好典型案件及本村原党总支书记吴某某和总支委员吴某某违纪案例,不断提升每位党员的拒腐防变底线。

22.泉山湖社区对微小权力未进行梳理,未制定相应的微小权力制度清单

一是2021年7月15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学习《高新区三和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微小权力相关政策,社区工作人员对小微权力有了更确切的理解,提高了对微小权利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认识。二是7月16日梳理社区在公章使用、财务支出、审批保障性住房、发展党员等方面的微小权力,制定了《泉山湖居委会印章管理流程图》等制度细则。三是严格执行《泉山湖居委会印章管理流程图》《泉山湖社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图》《泉山湖社区财务支出流程图》《泉山湖社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等制度,对公租房申请、发展党员、财务支出等工作及时公示公开。

23.泉山湖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仅有1名成员,监督委员会职责履行不到位

一是6月22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学习《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提高对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认识。二是将在换届选举后推选新的居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委员会职责。

24.三和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材料内容出现教师教育教学的内容,研讨材料中出现“陕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等内容。

一是2021年7月23日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清醒地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危害性,自觉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提高两委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二是2021年7月26日支部书记与李某某开展谈话,通过对李某某的思想教育,其本人已清楚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认真撰写研讨材料,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对2018年以来的党建材料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出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后将严格规范党建资料。

25.横塘村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大篇幅抄袭

一是于7月23日组织村两委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重要论述摘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村两委人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村干部以身作则、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有了更加明确的认知。二是7月5日横塘村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召开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由党建指导员参与指导,对材料进行把关,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7月5日召开两委会议,安排村党建员对2018年以来组织生活会对照材料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9月9日召开总支会议,村党建员汇报自查情况,未发现其它问题。四是7月26日由村党建指导员组织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会上党总支书记和总支委员做出深刻检讨,其他成员引以为戒,保证今后不再出现材料抄袭现象。

(三)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力有所欠缺

26.泉山湖社区“两委”班子不健全。

一是2021年7月20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强了依法办理群众事务的意识,提高对服务居民的认识。二是2021年4月已补充到位四名社区工作人员,优化了党建、综治、民政等岗位分工。三是近期将通过“两委”换届选举健全两委班子,根据优化分工原则,合理安排社区的工作岗位。

27.山湖社区负责党建工作的社区副主任不是支委委员

一是7月20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学习“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了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二是2021年7月1日召开支委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制度,通过学习,加强了党建业务能力,夯实了业务基础。三是待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将进一步健全两委班子,优化两委分工,合理安排社区的工作。

28.三和村史郢党小组2021年会议记录不规范

一是2021年7月29日党支部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工作制度,通过学习,认真领会党的理论知识,用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党支部于2021年7月26日通过对史郢党小组组长思想教育,其本人已清楚认识到其问题的严重性,并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认真书写会议记录。三是通过对2018年以来的“三会一课”开展自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今后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支部自身建设。

29.三和村2019年“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组织生活会和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未见相互批评记录。

一是2021年7月29日党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重要论述,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提升了业务水平。二是党支部于2021年7月8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认真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使党员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30.泉山湖社区组织生活会支委成员之间均无相互批评环节

一是2021年7月20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学习“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了党内生活,提升了业务水平,增强了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二是2021年7月1日召开泉山湖社区支部委员会,支委成员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三是2021年8月14日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自我剖析、查找问题,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

31.三和村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党建工作抓得不严”的问题,党支部制定的2020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中,指导思想未联系实际

一是2021年7月18日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理论知识,用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制定完善《2021年党支部工作计划》《2021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村党建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方法,认真履职尽责。

32.三和村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抓乡村振兴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制定的2020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计划的落实举措不、效果不明显,未研究制定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计划

一是2021年6月25日村两委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通过学习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性。二是已2021年7月14日制定完善《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计划》,并结合村实际组织实施。三是为进一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结合村实际,拓宽发展思路,通过出租老村部闲置房屋、村文化广场附近的闲置房屋和现村委会东边空场地,从而获得租金。

33.针对“泉山湖社区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公租房申请基础工作监管不严”的问题,未整改到位,查看《住房保障审批表》等整改资料,发现泉山湖社区公示时间栏仍为空白,其他上级审批栏也均为空白”问题。

一是2021年6月10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巡视巡察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确保切实完成整改任务。二是2021年7月15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学习《关于开展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全面了解公租房申请工作流程与注意事项。三是组织人员对公租房申请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梳理,立时纠正,并及时公示;具体负责公租房申请的社区工作人员也做出深刻书面检讨,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办理业务。四是在以后的申请工作中将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范操作,专人初审。

34.山湖社区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泉山湖存在加建毁绿违法搭建”的问题未整改,且仍有新增毁绿违法搭建现象

一是6月22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系统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了对环境保护与治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1年6月10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从思想上提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视和理解。三是7月6日召开泉山湖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会议,学习创建文明城市相关文件精神,把握创建周期、掌握测评方案,以便系统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四是6月15日联合物业成立了生态文明监管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倡导居民做城市文明的传播者、维护者、推动者和服务者。五是上轮巡察反馈后,于2020年5月22日,三和镇带领泉山湖社区,联合执法局、三和派出所、南山物业对小区内违规建设再次进行摸排,对现场发现的毁绿现象进行了整顿,并向小区居民发放镇人民政府《致居民的一封信》,倡导居民爱护小区环境,做文明居民。2021年6月组建了违建毁绿整改小队,整治小区内毁绿种菜2处,并对居民进行批评教育,后期将每周开展巡查,若发现问题将及时制止,并上报区镇有关部门,及时处置。

35.泉山湖社区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基层党组织存在党员发展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未见整改材料。

一是2020年5月26日、6月4日支委会集中学习了社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文件及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开展标准化建设自查自纠,提高社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质量及业务水平。二是对2018年12月26日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及签到薄进行修改完善。自查发现赵某某预备党员公示期不足,已于2021年5月6日至5月11日重新公示并附情况说明。三是镇组宣委员和绿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谈话,提高党建工作认识,支部书记今后工作中要做好总抓手,把好发展党员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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