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8-16 11:22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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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2年1月18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细化分解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讨制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淮粮党〔2022〕9号),确定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逐项提出整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工作成效和完成时限。

(二)压实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整改

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对标对表,强力整改。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国有粮食企业基本情况、巡察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等,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推进会议,坚持集中调度与分管调度相结合,把控整改方向、进度、质量和过程。每周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对未完成事项重点调度、压茬推进;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判研究研讨,谋划制定破解之策;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体研究,“把脉问诊”、集思广益,提出进一步整改落实意见,纵深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巡视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周报告、周调度,带领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研究落实整改举措,调度推动整改成效,及时动态全面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各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责任人员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形成整改工作强大合力。全局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同频共振,以“钉钉子”、“不贰过”的精神,狠抓整改措施落实,构建起局党组全面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组强化整改政治自觉,压实整改政治责任,严明整改政治纪律,将“边整改、边查摆、边总结、边提升”贯穿始终、一体推动。注重总结反思问题,汲取经验教训,堵塞漏洞隐患,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整改销号、资料审核、建章立制等工作流程,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聚焦巡察整改要求,局党组对现有51项制度,重新进行梳理检查,其中废止制度12项,新立制度18项,修改制度2项,继续适用制度19项,切实做到用纪律“管人管钱、管事管粮”。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抓而不紧”

1.学懂弄通有差距

(1)针对学习主题不突出不聚焦。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议,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分管工作开展专题研讨。二是制定《中共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干部理论学习2022年度学习计划》(淮粮党〔2022〕10号),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为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干部理论学习年度学习计划重要内容。三是制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的实施方案》(淮粮人〔2022〕89号),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学用结合、融会贯通、长期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粮食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粮食系统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

(2)针对学习缺乏系统性可持续。一是结合走访调研基层企业和领导干部讲党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印发《关于成立局宣讲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宣讲的通知》,局领导率队赴基层单位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宣讲阐释。二是开展“淮南粮食讲堂”专题讲座,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具体工作,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粮食业务知识进行授课。三是制定《中共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干部理论学习2022年度学习计划》(淮粮党〔2022〕10号),要求局属各单位列出年度学习计划并贯彻落实。四是基层企业组织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五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建和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淮粮党〔2022〕72号),将各单位学习情况列入年度考核指标重要内容,由局领导率队对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考核。六是按照《关于开展理论学习督查的通知》安排,局领导率队前往局属各单位督查学习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当面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如实填报《理论学习督查情况表》。

(3)针对学习交流重形式走过场。一是制定《中共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干部理论学习2022年度学习计划》(淮粮党〔2022〕10号),今年以来开展专题学习交流2次,局党组成员撰写交流发言材料8篇。二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开展专题研讨。三是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对12家基层单位16个站库点全面调研,结合基层调研过程中对夏粮收购情况的了解,召开2022年夏粮收购工作座谈会,形成《夏粮收购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建议》调研报告,其他局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形成《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党建研究》《救灾物资储备现状及存在问题》《关于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着力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工作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常态化。

2.贯彻落实不力

(4)针对缺乏清晰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今年1月以市粮安办名义发函督促大通区、八公山区成立本辖区粮食安全领导小组,上述县区均于今年4月成立机构。全面贯彻《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一是关于严格落实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规模。今年3月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增加市县政府成品粮有关事项的请示》,4月市政府批复同意。二是关于优化市级储备粮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方案。根据《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的指导意见》(皖粮粮联〔2022〕34号)精神和《关于增加市县政府成品粮储备数量的通知》(淮粮联〔2022〕63号)规定,对市级成品粮储备承储企业进行调整,印发《关于调整市级成品粮承储企业及储备计划的通知》。三是关于完善市级储备管理费用、信贷、库贷挂钩监管机制。根据《淮南市市级储备粮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淮财经建〔2021〕251号),申报市级储备粮油保费费用和利息,今年一季度已拨付,二季度已申请。各承储企业按照《淮南市市级储备粮油财务管理办法》(淮粮财〔2021〕80号)做好财务账目处理。四是关于建立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激励约束机制。今年报经市政府批准印发《淮南市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意见》(淮粮联〔2022〕62号)。五是关于完善政府储备轮换机制。按照《淮南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淮粮联〔2021〕2号),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发行联合下达2022年度市级储备油轮换计划,按照计划完成轮换任务。六是关于完善政府储备执法督查制度。印发《淮南市政府粮食储备执法督查暂行办法》,开展规范化监管。今年5月配合省第十检查组对我市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安全储粮等情况开展检查,省第十检查组认定:淮南市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未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七是关于2022年“智慧皖粮”年度运维费用纳入市县财政预算。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开展集中培训、阶段培训和岗前培训,2021年12月召开第八期全省粮食行业信息化培训,培训21人次。印发《关于开展“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运用帮扶行动实施方案》(淮粮规〔2022〕35号),开展“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运用对口帮扶,帮扶企业16家,被帮扶企业25家。八是关于建立承储企业信用监管制度。2022年1月印发《淮南市粮食承储企业信用监管暂行办法》;6月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的指导意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辖区粮食承储企业信用档案。督促企业依法诚信开展粮食经营活动。九是根据《安徽省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精神,目前已起草《淮南市粮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待省政府印发《安徽省粮食应急预案》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市政府审核印发。十是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覆盖全局的改革思路,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优质企业、优质资产,组建粮食集团公司。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改革前期工作,已制定改革方案初稿。

(5)针对重要工作推动不力。一是向市政府申请编制规划费用追加预算获批并到位;今年6月至7月多次召开《淮南市“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研讨会,今年8月底前将评审出台正式文稿。二是加大仓储设施建设。毛集实验区粮食储备库改扩建工程已申报2022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全市申报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绿色仓储提升行动项目9个,其中6个项目为新建高大平房仓,3个项目为绿色仓储改造提升。三是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覆盖全局的改革思路,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优质企业、优质资产,组建粮食集团公司。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改革前期工作,已制定改革方案初稿。四是印发《关于印发淮南市市县储备粮承储库点“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淮粮规〔2022〕41 号)。2022年5月召开推进市县储备粮承储库点“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全覆盖会议,推进具体工作。2022年7月召开市级成品粮储备工作座谈会,推进成品粮承储库点“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全覆盖。五是印发《“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2022年6月省粮安办下发的《关于全省“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2022年5月份设施设备在线、数据质量和使用情况的通报》(皖粮规函〔2022〕194 号)中,我市智慧皖粮信息化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三。

(6)针对重大工作部署“走过场”。一是印发《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回头看”督导工作方案》,今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导工作,检查发现企业自查、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自查和2021年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成;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工作进展顺利,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二是组织市县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8名同志通过。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印发《关于202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的通知》,明确各类检查时间安排,确保常态化检查;下达《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工作的通知》,今年3月对全市政策性粮食开展全面检查。经查,各出库企业政策性粮食销售手续齐全,未发现违规违纪等现象。印发《2022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今年5月配合省级第十检查组对我市库存的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购销政策执行、“两个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省检查组认定:淮南市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地方储备粮规模落实和轮换达标、粮食购销政策执行到位、实现了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目标,未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二)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粮食安全存在“扛而不稳”

3.党组核心领导不力

(7)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团结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局党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制定《中共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022年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多项重大事项。四是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印发《关于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淮粮党〔2022〕12号)。

(8)针对基层党组织管理不到位。一是召开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建和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淮粮人〔2022〕72号),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基层企业党支部班子进行集体约谈,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四是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通知》(淮粮直机关党〔2022〕3号),将市区所有粮食购销企业党员党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局机关党委统一管理。

4.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差距

(9)针对牵头作用发挥不够。一是积极发挥市粮安办牵头作用,多次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传达省委巡视办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听取并梳理全市耕地保护、粮食播种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及时找差补缺,协调推进。二是研究制定《淮南市2022年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要点》,在2021年度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我市位居第7名,较2020年前进三个位次。

(10)针对履行职责不充分。一是印发《关于增加市县政府成品粮储备数量的通知》(淮粮联〔2022〕63号),下达市区、县成品粮新增计划。将成品粮储备规模及完成情况纳入2022年度粮食安全考核细则。二是新增成品粮储备数量所需管理费用由市县财政承担,纳入当年财政专项预算。

(11)针对粮食产业经济薄弱。一是向市政府申请编制规划费用追加预算获批并到位;今年6月至7月多次召开《淮南市“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研讨会,今年8月底前评审出台正式文稿。二是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今年我市已申报各类提升项目12个。三是市局加入市绿色食品产业招商专班,成立招商组,研究制定招商计划。6月前往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7月与有关公司洽谈仓储项目合作事宜,利用仓储资源,实行优粮代储。四是2021年市粮油加工产值目标任务,荣获2021年度“中国好粮油”荣誉称号4家、“安徽好粮油”荣誉称号9家。五是印发《淮南市促进粮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壮大粮油加工企业提供政策支持。

5.履行储备管理职能不到位

(12)针对贯彻中央《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不到底。一是2022年5月印发《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实施意见(试行)》(淮粮联〔2022〕62号),明确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总体要求,落实储备规模和财政奖补。二是根据《安徽省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精神,目前已起草《淮南市粮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待省政府正式印发《安徽省粮食应急预案》后,提交市政府审核印发。已制定粮食应急演练方案进行应急演练。四是编制《2022年淮南市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方案》,8月底前进行演练。

(13)针对仓储基础设施薄弱。一是向市政府申请编制规划费用追加预算获批并到位,今年6月至7月多次召开《淮南市“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研讨会,今年8月底前评审出台正式文稿。二是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覆盖全局的改革思路,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优质企业、优质资产,组建粮食集团公司。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改革前期工作,已制定改革方案初稿。三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凡是参与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的老旧库点,消防设施有异议的必须经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后方可通过。我市部分库点通过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获得收购资格。四是加大老旧库点消防改造、新建力度。对部分库点进行消防维护整改;部分储备库改扩建工程已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市申报优质粮食工程绿色仓储提升行动项目。消防设施建设不符合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标准,不符合最低价收储库点申报资格条件的库点,不再设点开展政策性粮食收储。

6.依法监管质量不高

(14)针对新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学习贯彻不实。一是印发《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政策工作的通知》(淮粮联〔2022〕56号)《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通知》(淮粮联〔2022〕53号)。二是2021年12月上线“政风行风热线”,专题宣传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订购《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释义1000份,在《条例》颁布纪念日、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申报第三批省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爱粮节粮”专题宣传、走访调研活动。四是加强对承储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评定我市37家承储企业为A级信用企业,今年6月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的指导意见》,建立辖区粮食经营者特别是承储企业信用档案。

(15)针对执法检查流于形式。一是印发《关于202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的通知》,对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环节重点检查。印发《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工作的通知》,今年3月对全市定向销售粮食进行检查。经查,各出库企业政策性粮食销售手续齐全,未发现违规违纪等现象。印发《2022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5月配合省级检查组对我市库存的政策性粮食开展检查,省检查组认定:淮南市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未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6月开展市级成品粮储备检查,经查,各企业储备数量达标,质量合格。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在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方面,今年4月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经查,全市88个委托库点粮食质量达标,宜存,食安指标合格。在定向销售出库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监管,规范履行报备手续,及时发送协同监管函。截至目前定向销售出库顺畅,无违规现象发生。在市级成品粮储备方面,上半年开展联合检查4次,经查,各企业储备数量达标,质量合格。

(16)针对“智慧皖粮”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印发《关于印发淮南市市县储备粮承储库点“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淮粮规〔2022〕41 号)。今年5月召开推进市县储备粮承储库点“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全覆盖会议,推进具体工作。7月召开市级成品粮储备工作座谈会,推进成品粮承储库点“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全覆盖。二是按照淮粮规〔2022〕41 号文件摸排市县储备粮承储库点,对不符合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申报条件,逐步淘汰。三是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筹资金,全覆盖安装“智慧皖粮”系统,完成“智慧皖粮”系统安装任务;部分县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淘汰不符合收储要求的库点。四是印发《“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今年6月省粮安办下发的《关于全省“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2022年5月份设施设备在线、数据质量和使用情况的通报》(皖粮规函〔2022〕194 号)中,我市智慧皖粮信息化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三。

(17)针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缺位。一是印发《关于落实2022年度粮食产业化目标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任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淮粮仓〔2022〕57 号)。开展第一季度最低收购价粮食库存质量检查,局中心化验室完成扦取和检测样品任务;今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4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储备粮油质量春季普查工作的通知》,5月开展省市县三级储备粮食质量检查,完成扦样和检测县储、市储小麦样品、省储粮样品任务。二是今年5月印发《关于印发淮南市2022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淮粮仓〔2022〕58 号),开展小麦收获质量调查,完成省市县三级储备任务和粮食库存检查任务。三是及时上传中心化验室质量检测数据,向上级质检部门备案,并将相关数据传达给各承储单位,确保企业掌握粮食质量情况。     

(三)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粮站)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落而不实”

7.聚焦主责主业有不足

(18)针对违规使用无竣工验收的高大平房仓。一是聘请有关公司对基层企业合作建仓进行质量鉴定,出具安全使用鉴定报告。二是组织《安徽省粮库规范化管理手册》培训会,邀请市安全生产专家主讲,局属各企业参加培训。三是今年5月开展违规建仓情况摸排检查,摸排结果均未出现违规建仓情况。四是涉及此项问题的责任人员已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五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制定《国有粮食企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一般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粮机制。

(19)针对违规启用器材仓存储粮食。一是个别违规存粮仓库所存粮食已于2021年5月底全部出库完毕,目前为空仓。二是组织《安徽省粮库规范化管理手册》培训会,邀请市安全生产专家主讲,局属各企业参加培训。三是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大排查,严格仓储规范化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发生,确保“两个安全”。 

(20)针对企业自身发展能力弱。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粮食市场化经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淮粮储〔2022〕90号),不断增强市场化经营理念,逐步改变依赖政策性业务生存的现状,坚持政策性业务和市场化经营“双轮”驱动,努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二是今年6月召开2022年夏粮收购工作座谈会,部署夏粮收购工作。三是召开“托市粮难启动,我们怎么办”专题座谈会。四是学习借鉴外地粮油加工企业合作收购的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情况推广经营模式。五是印发《关于做好第六届淮南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淮粮联〔2021〕113号),7月初举办全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通过培训、比赛提升企业粮食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推进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8.企业改革停滞不前、管理不善

(21)针对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是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覆盖全局的改革思路,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优质企业、优质资产,组建粮食集团公司。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改革前期工作,已制定改革方案初稿。二是制定《市属国有粮食企业轮岗交流制度》,印发《关于层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动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交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淮粮人〔2022〕67号),加强企业人员交流轮岗,目前全市国有粮食企业人员轮岗交流正按进度推进。

(22)针对企业改革思路不宽。一是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覆盖全局的改革思路,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优质企业、优质资产,组建粮食集团公司。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改革前期工作,已制定改革方案初稿。二是根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按照国企改革进程安排,对借出的改革资金开展专项审计,经局党组研究,依纪依法依规处置。

(23)针对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一是今年5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务工作质量检查和财务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5月至7月对局属13个单位开展会计工作质量检查和财务资金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二是通过学习宣传相关制度法规,加强财经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按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的能力水平。三是针对各单位出现的具体问题,坚持“当下改,长久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各类资金的使用监管力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四是对涉及此项问题的多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批评教育等。五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制定《国有粮食企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一般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粮机制。

9.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有漏洞

(24)针对超仓容存储粮食。一是涉及的企业已拍卖超仓容存储的粮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分别在今年3月、5月组织学习《安徽省粮库规范化管理手册》,加强粮食存储安全管理。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日常监管,严格仓储规范化管理,确保“两个安全”。三是组织《安徽省粮库规范化管理手册》培训会,邀请市安全生产专家主讲,局属各企业参加培训。

(25)针对存在“先收后转”现象。一是涉及企业已将差价全额回笼至有关银行用于归还稻谷贷款。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储备粮轮换监管,工作流程均通过“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进行,确保粮食收购规范透明。二是今年5月召开全市夏粮收购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午季收购工作。三是对涉及此项问题的责任人员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四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制定《粮食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出库环节禁止性规定》《粮食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出库环节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等制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粮机制。

(26)针对粮食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落实不够。一是涉及企业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明确粮食质量检测结果报告程序,经业务员、业务科长、分管主任签阅后登记存档,规范异常粮情处理程序。二是严格按照《安徽省粮库规范化管理手册》规定,加强粮油出入库和储存质量管理,发现异常问题粮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三是联合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库存粮食进行质量检测,加强粮油质量管理。四是组织《安徽省粮库规范化管理手册》培训会,邀请市安全生产专家主讲,局属各企业参加培训。

(四)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多点凸显”

10.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27)针对党组没有把党的建设与粮食企业的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印发《2022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要点》(淮粮办〔2022〕49号)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淮粮直机关党〔2022〕7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淮粮党〔2022〕12号)将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建和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淮粮人〔2022〕72号),对局属单位进行考核,推动党建和业务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暨庆“七一”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作题为《坚持以案为戒 全面从严治党 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的党课报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传达市纪委监委处分决定,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等。三是今年3月组织开展风险防控企业自查,6月至7月开展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将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发展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印发《关于做好2022到2024年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淮粮财〔2022〕 61 号),今年6月对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28)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不明显。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对监督单位开展调研谈话,掌握各单位情况和存在问题。印发《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淮驻发改纪监发〔2021〕7号),盯紧“四风”及隐形变异问题,形成常态化的高压震慑,实施重点监督,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印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粮食企业固定资产监管的建议》(淮驻发改纪监发〔2022〕2号)。二是定期召开廉政会商会议,协助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力促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三是制定下发“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将“一岗双责”履责情况作为督察重点,全面了解责任落实情况。出台“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双述双评”制度,定期开展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述职述责评议。

11.重点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29)针对收购环节涉嫌利益输送。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夏粮收购期间督查调研的通知》(淮粮储〔2022〕91号),今年5月召开全市夏粮收购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午季收购工作。6月对有关加工企业进行夏粮收购督导调研工作。二是对涉及此项问题的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调离原岗位处理。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制定《粮食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出库环节禁止性规定》《粮食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出库环节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国有粮食企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一般规定》等制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粮机制。

(30)针对储存环节“亏库短量”严重。一是印发《关于印发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开展粮食储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结合库存检查“回头看”,加强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二是涉及单位深刻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时进行弥补。对涉及的责任人员分别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等。三是涉及企业以案为鉴,加强仓储设施改造,提升安全储粮性能,降低粮食保管损耗,规范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重点环节业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四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制定《粮食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出库环节禁止性规定》《粮食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出库环节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国有粮食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粮机制。

(31)针对购销环节存在“空进空出”现象。一是涉及的企业以赔付出库损耗的形式对套取的收购资金进行及时弥补和整改。二是严格粮食进出库规范程序,通过“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和“一卡通”系统进行核算,资金由银行直接支付给售粮人,确保工作流程上不会再有虚开单据情况发生。三是组织职工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收购、化验、司磅、结算各重点环节的廉洁风险把控,坚决杜绝“空进空出”现象。四是对涉及此项问题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五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制定《粮食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出库环节禁止性规定》《粮食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出库环节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国有粮食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粮机制。

(32)针对出库环节存在“擅自轮出”现象。一是涉及的企业严格执行《安徽省储备粮管理办法》,认真执行粮食出入库相关制度规定,通过“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和“一卡通”系统,严格规范粮食出入库流程,严禁“擅自出库”,确保轮换出库规范透明。二是开展粮食出库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工作的通知》(淮粮执法﹝2022﹞31号),今年3月全面开展出库检查,经查,各出库企业出库手续齐全,无违规违纪现象。三是对涉及此项问题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四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制定《粮食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出库环节禁止性规定》《粮食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出库环节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国有粮食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粮机制。

12.作风建设有差距

(33)针对存在虚假交易现象。一是涉及的企业以案为鉴,集体学习研究大额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制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严禁出借公司账户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二是对涉及此项问题责任人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制定《国有粮食企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一般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粮机制。

(34)针对违规谋取私利。一是印发《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务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淮粮财〔2022〕65 号),开展会计工作质量检查和财务资金专项整治,今年5月全面开展企业自查,5月至7月对13家局属单位开展会计工作质量检查和财务资金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二是涉及企业不规范发放的安全绩效奖,为企业当年的经营性收入,现已全部退回银行监管账户。三是对涉及此项问题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四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制定《国有粮食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德制度》《国有粮食企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一般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粮机制。

(35)针对违规套取托市粮补贴。一是涉及的补贴为2018年预拨的四季度稻谷补贴,2019年一季度已清算扣回,现执行完毕。二是制定《企业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业务,今后对仓储补贴以实际库存为基数预提,据实计提,规范操作。三是开展年度财务工作检查,结合日常检查开展常态化监督,全面落实粮食企业审计全覆盖。

(五)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而不改”

13.整改落实有差距

(36)针对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整改不到位。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中涉及的储备库保管费用补贴,已按照检查要求调整科目,全额计入“补贴收入”科目;2021年1季度拨付至储备库的保管费用补贴已于2022年1月退至储备库账户。

(37)针对2019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覆盖全局的改革思路,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优质企业、优质资产,组建粮食集团公司。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改革前期工作,已制定改革方案初稿。二是粮食分局已与房产开发公司破产管理负责人协调,该公司管理人承诺待破产程序清算完毕,批准认证后办理房产证,承诺于今年12月底前办理。

(38)针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覆盖全局的改革思路,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优质企业、优质资产,组建粮食集团公司。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改革前期工作,已制定改革方案初稿。二是对国有粮食企业土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土地确权变性问题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将一并统筹解决。三是对县区粮食企业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各县区已基本完成“一县一企”改革任务。

14.存在纸面整改现象。

根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按照国企改革进程安排,对借出的改革资金开展专项审计,经局党组研究,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或符合相关规定的,依纪依法依规处置。

15.“长久立”的机制建设存在短板。

一是今年年初寿县启动涉粮消防设施整改,5月底完成消防设施补建任务,涉及消防设施整改的收储库点已全部补齐消防设施,验收合格。二是对老旧库点消防设施聘请第三方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目前相关粮食仓库已用于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三是投入资金拆除老旧仓库,在两个规划库点建设高大平房仓,配套建设“智慧皖粮”系统和消防设施,现已投入使用。四是寿县政府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解决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没有终点,整改永远在路上。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坚持慎终如始、善做善成,一以贯之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见底清零”。一要抓重点,在确保整改成效上下功夫。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整改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二要攻难点,在深化国企改革上下功夫。局党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强化担当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拟于8月底前出台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提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要补弱点,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当下改、长久立,注重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建立打基础、管长远、保落实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2683018;邮政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民裕东街89号民安大厦;电子邮箱:hlrs2019@163.com

                                                                                                                                                               中共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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