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仲裁委秘书处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28 16:16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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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8日至  5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淮南仲裁委秘书处开展了巡察。2023年6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首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召开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学习研讨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各部室负责同志围绕巡察整改工作并结合实际进行了深入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思想保障。召开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秘书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秘书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压实各部室整改责任,构建分工明确、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合力整改的责任体系。党支部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分管负责同志负责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各部室负责同志负责本部室的整改责任,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制定整改方案,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梳理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逐项逐条分析问题症结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抓好分管部室整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端正问题导向,坚定把巡察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问题整改

1.关于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和论述;未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未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的问题。一是每周五上午政治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秘书处工作人员业余时间自学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制定了《淮南仲裁委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计划》。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淮南仲裁委秘书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二是修订了《淮南仲裁委秘书处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办公会议研究的具体事项和内容,规范办公会议的程序,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3.关于服务群众工作有短板问题。一是仲裁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初步方案已经通过专家论证会,11月10日,经第五届淮南仲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符合“信创”(全面国产化)要求的信息化项目,向市数据资源局申报立项后,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二是信息化建设完成后,可以整合自身及其外部的数据信息资源,统筹仲裁业务,促进淮南仲裁委的发展。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改

4.关于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未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及措施问题。一是每年年初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建工作与秘书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秘书处处长与每一位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三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党支部廉政建设制度》。

 5.关于账户管理存在廉政风险。一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二是财务人员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业务素质,严格按会计法律法规办事。三是制定印发了《淮南仲裁委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纳会计岗位职责》《主管会计岗位职责》《会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6.关于资产购置不合规问题 。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8月份,秘书处要求综合部、财务室工作人员自学,并于政治学习时间集中学习。11月14日又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二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7.关于资金管理不合规问题 。一是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淮南仲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形成纪要,支出所需工作经费后,剩余款项全部上缴市级财政。二是第五届淮南仲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将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由淮南仲裁委秘书处按规定程序办理。三是制定《淮南仲裁委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整改

8.关于仲裁委未严格执行《淮南仲裁委员会章程》第十二条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问题。一是2023年11月10日第五届淮南仲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纪律监察委员会。二是纪律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纪律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纯洁仲裁员队伍,公平公正办理仲裁案件,进一步提高淮南仲裁委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9.关于仲裁委共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工会福利问题。一是整改期间,秘书处专门召开会议,督促他们筹集资金退款,通过前一段时间整改累计退款20.89万元,将继续督促需退款人员筹集资金。二是已经成立了工会组织,并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开展工作。

10.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完善了一系列《党支部学习制度》《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二是今后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党员理论学习,规范党支部组织建设。

11.关于领导班子力量薄弱问题。一是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淮南仲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组成人员。二是已配备秘书处副处长一名。

12.关于聘用人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非在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已经由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二是制定实施《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辞退。

1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肃,职工卢某出国护照未集中管理,未规范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出国旅游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机关工作人员护照管理相关规定,统一保管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等证件,要求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持有上述证件要主动报备。二是职工卢某的护照已经交到单位,且已失效。三是秘书处每年排查护照情况,如有,则由单位统一保管。

三、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仲裁事业扛在肩上

经过集中整改,秘书处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持续推进,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不忘初心,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淮南仲裁委落地生根。

(二)主动担当,纵深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坚持清单化闭环式抓好持续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持续巩固提升;对基本完成仍需持续推进的,坚持责任到人、紧盯不放,持续跟踪督办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固化整改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整改工作前紧后松,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持之以恒,不断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中,使巡察整改成效成为推进各项工作新提升的强大动力,推动淮南仲裁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6648638;邮政信箱: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财金大厦五楼(邮编:232001);电子邮箱:hnzcwyh@sina.com

 

中共淮南仲裁委秘书处支部委员会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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