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28 16:20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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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5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司法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3次,向分管市领导汇报3次。成立了由张玉鼎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落实第一责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张玉鼎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督办督促,亲自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审核修改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整改期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真正使巡察反馈问题延伸到哪里,就整改规范到哪里,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形成了党组总揽全局,各科室分工协作的整体推进格局。

(三)制定整改方案。市司法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市司法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对现有100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废止制度5项,新制订制度22项,修改制度6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针对“学习重点不够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3年度中共淮南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并且作为专题开展学习研讨。2023年7月11日,市司法局第10次党组会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二10月9日下午,市司法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八次集中自学,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四是11月14日,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学习第五项议程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五是党支部学习、政治学习例会第一议题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批示等内容,不断推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2)针对“营造二十大学习宣传氛围不浓”问题。一是在“淮南普法”“淮南司法”设置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专栏链接。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淮南市司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市司法局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开展为期三天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轮训班。四9月27日,市司法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一次集中自学。

2.贯彻新发展理念,一体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不够有力

3)针对“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制定《淮南市反餐饮浪费行为条例》。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召开3场市委常委会、1次动员部署会、3次专项推进会安排部署、调度推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持续深入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存量15个协议中9个协议共4149.11万元全部兑现;6个协议已兑现1946.54万元。2023年新增3个协议已兑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9月20日,淮南市召开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核查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相关工作。“订单式”司法服务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共走访企业300余家,收到50余条意见,解决问题25个(次),解决困难12件。深入推进“安商暖企”专项行动,探索企业合规“淮南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企业合规工作,成立全省首个市级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制定涉企行政案件处罚免罚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的通知》等执法规范文件,将17项违法行为纳入“首违警告”清单,11项违法行为纳入“轻微免罚”清单,4项违法行为纳入“电动自行车免罚”清单。全面构建“一站式”特色解纷体系,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已融合完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得到集中体现,实现“1+1>2”效果。“安心托幼”“老年助餐服务”两项暖民心行动专项审计调查,制定《“安心托幼”“老年助餐”两项暖民心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实施方案》,投入审计骨干30余人,对全市6区2县两项暖民心工程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打造“交通执法为民服务台”(电台栏目)品牌,开播“交通执法为民服务台”栏目,每周一至周五早播出,受众人群总数约500余万人次。同时,部署各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共开展了56件“法治为民办实事”,进一步有效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淮南市2023年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已于10月31日向市委依法治市办第十五次会议专题汇报。二是印发中共淮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淮南建设规划(2021—2025)》等规划、纲要、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在法治淮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二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时对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承办的“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推动工作。三是在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时,对各县区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一并考核督察;在开展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时,将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效纳入述法内容。2022年度淮南市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会于2023年5月26日在市政务中心召开,8位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时对承办的法治办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专门述职,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专家测评时进行测评。

4)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短板”问题。一是通过分析研判、实时督察调度、上报《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核查报告》等举措,存量15个协议中9个协议共4149.11万元全部兑现;6个协议已兑现1946.54万元。2023年新增3个协议(涉及政府履约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政策)已兑现。工作成效在省委依法治省办重点工作调度会作经验交流。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会议报告机制,2023年以来,先后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研究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专题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报告,推进问题解决。三是加强工作跟踪督导,对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即将到期的协议,提前协调各县区、经开区、高新区按照序时进度履约践诺。全面建立清单(形成问题清单、法律责任清单、兑现履约清单),做到所有问题系统归集,涉及政策一一明确,依法依规全面化解。免申即享平台兑付惠企政策314项,涵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等政策类型,涉及资金12118.08万元,惠及企业827家。

5)针对“协同配合常态化机制运行不畅”问题。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  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各县区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主要事项及分工方案,健全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调度机制,组织各县区、各单位开展“二规划二纲要”中期评估自查,组织各县区对2023年以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报告,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动员部署会等会议,加强对协调小组、县(区)和市直部门法治工作指导,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积极指导、定期督促四个协调小组充分发挥作用,部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第十五次会议汇报,进一步健全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运转模式,按时序进度实施全面依法治市年度重点工作。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短板

6)针对“落实司法所提档升级目标有落差”问题。一是9月12日,对各县区司法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情况进行了摸底;10月13日,局分管领导到谢家集区望峰岗镇调研司法所建设情况,并举行座谈会,协调区党委、政府,对于借用的人员及时返岗,目前借用问题已基本解决。二是指导各县区司法局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申请招录公务员,各县区司法局招考了6名以上新任公务员弥补司法行政编制不足。三是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加大对专职辅助人员的投入,通过购买服务或公益岗的方式,增加专职辅助人员人数。四是按照省厅的文件精神,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目标推迟到2024年。通过对全市司法所的摸底,符合申报条件的7家司法所。五是按照年初上报的培训计划,在省厅举办全省示范司法所长培训班后,举办我市司法所长培训班。11月14日统计2023年度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预计100人参加11月底—12月初举办的全市百名司法所长(副所长)培训班,预计培训5-7天。

7)针对“对创建省示范司法所工作指导力度偏弱”问题。一是认真研究省厅下发的评分细则,把握复评核心,对照细则,梳理和查找司法所存在的制度缺失、资料台账不完整等18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6项,并逐项进行整改,同时部署县区司法局针对司法所长,司法所长针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综合能力。二是省级示范司法所共申报21个,通过复评20个,寿县安丰司法所没有通过复评,于12月重新进行复核,主要的问题为没有对照复评标准建立规范台账。目前已按照复评细则整改完毕。补齐了学习制度和排查调解制度。

8)针对“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偏低”问题。一是7月6日、8月4日市社区矫正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县区智能管理平台应用情况进行调度。二是市社区矫正支队对智能管理平台开通情况常态化开展日常检查,目前,全市定位开通率95%,在矫通APP开通率92.3%。较去年同期开通率大幅提升(省厅未进行通报排名)。三是全面推进智能管理平台应用工作,目前监管审批等模块均正常应用。四是量化司法行政管理指挥平台运用率,规范指导各县(区)局应用管理指挥平台,并于8月20前完成了“司法行政管理指挥平台运用不够充分的整改”。五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淮南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内容涉及运维保障、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建设应用、教育培训、通报考核和责任追究,不仅为规范应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树立了准则,更为促进全市司法行政网络信息安全提供了保障。六是7月份,在省厅通报各地市应用安徽省司法行政管理指挥平台情况中,我市各项指标均在前列,其中登陆次数为290次,位居全省第三,接入监控数539个、发布信息数178条,位居全省第一,监控在线率96.5%,位居全省第二。

4.履行司法行政“四大职能”不够到位  

9)针对“行政立法质效不高”问题。一是立足“小切口”“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审查修改了《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以市政府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在政府立法中进一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三是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出台了《关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的若干意见》,严格审查法规规章草案,确保法规规章草案质量。四是进一步完善了《淮南市行政立法咨询员管理办法》《淮南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把《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列入立法协商项目,听取政协委员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五是根据我市现实发展需要,深入研究淮南高质量发展对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需求,结合地方立法权限,遵循突出重点、适应改革、急需先立的原则,拟定规章制定计划建议项目库,对立法项目进行论证。六是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立法项目论证会,对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将《淮南市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淮南市邮政快递管理办法》《淮南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淮南市文物保护办法》列入立法调研项目。七是与市人大联合发布征集地方立法建议的公告,参加市人大立法计划论证会,统筹安排立法计划工作。八是从淮南地方实际出发,结合淮南作为能源型城市的特点,将《淮南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淮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等列入了规章计划。

10)针对“行政执法能力不强,指导基层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仍有不足”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起草《淮南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准备以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办法》和《制度》的制定主要是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协作和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和规范基层联合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机关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合作的力度和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指导。按照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部署,指导各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互评工作,通过案卷评查工作倒逼行政执法机关完善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目前行政执法工作已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案卷评查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基础性工作也将是考核内容之一;开展违法行政整治工作,对上一年度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监督纠错的违法行政行为开展纠错整改。三是组织业务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线上线下,走出去引进来,开展执法技能竞赛等方式,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学习,提高执法效能。四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的通知》。对市政府交办的《淮南市采煤沉陷区农村集体土地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办法》《淮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优惠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等重大决策事项、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时,注重听取专家论证意见,及时召开合法性审查论证会,邀请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参会,对专家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认真研究吸纳,着力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对拟保留的近500余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10名法律专家进行评估审核,并将专家评估意见反馈给各承办部门研究修改。五是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树牢群众观念,加大实地调查核实力度,对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特别是征地拆迁类案件,深入现场和一线调查案件、核实情况。六是建立相关制度。制定《淮南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则》,明确听证适用范围和具体程序,加大听证审理方式运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质证和辩论意见。2023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9件,实地调查核实6件,听证1件,运用非书面方式审理的比例达31.6%。

11)针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落实工作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各县(区)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情况进行3次实地检查,查阅卷宗档案,未发现今年以来社区矫正对象未按期提交身体检查情况报告的问题。二是市局开展全市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业务技能竞赛,以赛代训;市局举办业务培训一次,各县区局举办业务培训9场次,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开展卷宗评查1次,各县区局开展卷宗评查9次,市局统一制作卷宗目录,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社区矫正支队对县区社区矫正入矫接收等执法工作开展3次监督检查,查阅卷宗档案,入矫接收法律文书齐全,程序规范,未发现不持法律文书接收入矫问题。五是各县区司法局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就交付执行开展工作会商,确保衔接顺畅。六是建立《淮南市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接收工作制度》《淮南市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制度》两项机制。

12)针对“法治教育宣传阵地重建轻管现象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对法治文化馆第三展区人机互动大屏、第四展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触摸展示机进行维修,已正常使用,豆娃人偶目前可供正常参观。二是法治文化公园水幕电影已对激光设备进行维修,激光已正常显示,水面投影设备配件调配维修中。三是加强对一园一馆法治阵地各项设施管理,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维修,确保法治教育阵地实践性发挥。

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

13)针对“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建立制度强化培训。8月11日,市司法局督促市律师协会制定印发《淮南市公职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办法(试行)》,下发各公职律师单位贯彻执行。除要求公职律师完成“无讼”线上学习外,今年4月22日和8月26日对全市公职律师针对性进行2次线下集中实务培训。二是专门印发文件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的知》(淮法办发〔2023〕12号),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市级党政机关基本完成细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事项的清单目录(部分单位清单附后)。三是强化业务指导监督。除机关单位加强对公职律师日常监督外,一方面通过经常性电话联系指导公职律师业务;另一方面深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寿县公安局、寿县税务局等单位调研指导,并对寿县、谢家集、潘集等县区司法局开展对基层党政机关、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的监督检查,今后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强化公职队伍的监督。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有200多家党政机关外聘了法律顾问,外聘律师100多名,参与各类法律事务近5000多件。全市现有234公职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近2000多件,尤其是公职律师较多的市县(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和税务机关等单位作用发挥明显。如全市公安机关公职律师审核、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71件;市司法局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达110多件,审查、修改市、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90多件。

14)针对“公证业务结构不合理”问题。一是于2023年7月20日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各项整改工作。二是于2023年7月25日制定《关于深化市正诚公证处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并加以实施。三是于2023年7月21日制定《关于开展抓调研强学习推进公证事业创新发展的通知》,推广“银代办”公证小程序、远程视频公证,降低不动产继承公证业务占比。四是于2023年7月15日出台《淮南市正诚公证处信息案例工作奖惩办法》,加强公证宣传,提升公证社会影响力,提高公证工作社会知晓率和办证率。

15)针对“对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不够有力,援助对象条件把关不严”问题。一是2023年7月20日,印发《关于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2023年8月21日,制定实施《淮南市关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核查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法律援助法》的要求,采取实地回访、信函协查的方式抽查核实受援人经济困难状况。三是按照《法援惠民生.为民办实事》活动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实践活动,加大媒体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满意度。

16)针对“人民调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分别以集中培训和线上视频培训的方式,对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为市级医患、信访、物业增加了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三是培育了“谢大姐”、“银龄”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传统调解品牌“老娘舅”的基础上,在洞山街道打造“为玉帛”调解工作室,扩宽人民调解工作范围。

6.深化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不到位

17)针对“体制改革重点不突出”问题。一是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原创性改革,于2023年2月印发了《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创新事项及责任分解》,共确定14项改革创新事项,同时明确各项改革创新事项的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协同单位、试点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创新事项月度工作台账,对改革创新事项实现动态管理、全程跟踪、对账销号。截至9月15日,已完成6项,已办结1项,已启动实施4项,已形成初步成果2项,待上级统一部署1项。三是按照《2022年度市司法局对各县区司法局综合考核方案》部署,实绩考核95分,除去直接折算的法治建设55分,另外8项指标共40分,其中司法行政改革创新为8分(较此前司法行政改革考核分值3分增加了5分),占另外8项指标的1/5,包括组织领导1分、任务落实3.5分、宣传推广1分、特色创新1.5分以及奖励加分最高可加1分。

18)针对“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步伐不快”问题。一是晁友福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暨改革工作推进会,部署调度改革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省、市改革方案和市委编办批复要求,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应诉专业力量,并根据案件审理要求,致函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和协调落实行政复议编制和人员划转调整事宜。目前,已配备3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专职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7.开展新形势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1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不够”问题。一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以及机关政治学习例会开展意识形态学习。二是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司法局党组调整并充实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充实市司法局网评员队伍,已将市司法局新进5名公务员纳入网评员队伍,做好网评和意识形态工作;按照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三是邀请省司法厅厅长罗建华来淮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7月7日,市司法局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表彰先进,表彰结束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鼎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着力打造“六个”机关》为题,讲专题党课;淮南市律师行业在潜山市举办党建示范培训班暨“七一”表彰大会,选树律师行业党建先进典型。

20)针对“学习贯彻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轮训班,采取“主会场+分会场”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0余名干警职工及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负责人参加轮训;4月24日,律师行业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司法局党组在局直系统大型调查研究;已与安徽法制报、淮南日报等媒体对接,拟于9月底召开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市司法局制定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舆论业务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落实举措,各县区积极动员,推选参赛人员;充实市司法局网评员队伍,已将市司法局新进5名公务员纳入网评员队伍,依托“记事本APP”载体,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不足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21)针对“廉政风险防范排查不全面”问题。一是7月31日,发布《关于做好市司法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及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的通知》,对全局所有科室及二级机构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填报《淮南市司法局廉政风险点排查统计及防控措施登记表》,梳理风险点28个,制定防控措施28条。二是开展廉政谈话,制定《淮南市司法局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22)针对“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淮南市司法局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方案》,部署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工作。二是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活动,形成“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之间、科室主要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之间的廉政教育谈心谈话。三是制定《淮南市司法局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23)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严不实”问题。一是7月28日,召开市司法局党组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通报了局党组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和淮南市司法局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局主要领导根据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的要求,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每位同志发言后,由班子其他成员对其开展批评,随后发言同志回应表态;最后,局主要领导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小结并做表态发言。二是7月底前,将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李明友、常跃、胡焕月、李伟、马建国等人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形成《警钟长鸣 以案为戒—淮南市司法局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的警示教育材料。三是8月14日,印发《淮南市司法局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在全局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其中,开展全局廉政教育专题通报1次,所属党支部开展廉政教育学习讨论7次,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93人次,撰写廉政教育心得56份。

9.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存在弱项

24)针对“监督触角延伸不够”问题。一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通过明查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值班值守情况等进行了督查,下发了书面通报;深化“六不”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法律服务进万企”、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处理醉驾问题线索一件;对党风廉政情况和政治生态进行了分析研判;分别对督察业务、安置帮扶技能竞赛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等进行了巡考,确保公平公正。二是书面发函建议司法局成立内审机构,通过开展专题会商等,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三是在对仲裁委政治生态调研和巡察组巡察工作基础上,监督仲裁委开展巡察整改,对重大问题,联合司法局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给予了批评教育,责令退还违规领取的津补贴。

25)针对“纪检监察业务指导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出台《纪检监察组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规范纪检组内部管理工作;开展了“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分别做了《从敢于善于斗争到敢于善于监督》等三场廉政报告(党课)。二是出台了《纪检组学习培训制度》,开展了纪检工作业务培训,精准补齐业务短板;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二十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一次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党性锻炼和能力锤炼。三是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专项监督,指出了问题,提出了加大述廉力度等书面意见建议;对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纪委)、各支部上半年党建(纪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向机关党(纪)委通报了检查情况。

10.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26)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集中采购”问题。一是于9月18日制定出台《淮南市司法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成立淮南市司法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局直系统、二级机构在经费使用、采购等方面的指导与监督。

27)针对“存在挤占项目经费现象”问题。一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调整预算编制,从源头上初步解决挤占项目经费以弥补公用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争取工作业务经费,提高经费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为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2023年8月修订《淮南市司法局内部控制手册》,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制度,杜绝预算管理的随意性,合理控制支出,避免无预算、超预算、扩大开支范围等支出现象发生,确保预算执行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从严控制财务支出。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1.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8)针对“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8月28日,市司法局召开第13次党组会,专题听取机关党委《关于2023年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及下半年谋划的汇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鼎对下一步党建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制定《淮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2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一是7月1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6月9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体开展新修订党章的学习,并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及全国、全省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二是8月25日,开展市司法局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与规范发展党员予以了专题辅导。

30)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一是7月17日,印发《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手册(2023年修订版)》,指导支部规范党员入党材料。二是严格审查原正安公证处党支部2名预备党员的发展材料,对于不规范的地方予以完善。

12.落实新时代选人用人路线有差距

31)针对“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制度机制不够健全”问题。一是4月4日,市司法局党员干部20余人前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上窑新四军纪念林陈列馆”,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主题党日活动。二是6月30日,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党员前往淮南师院党史教育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期间,局领导为4位二季度入党的党员过集体“政治生日”,给他们赠送了“政治生日”贺卡和党建红色书籍。同时,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三是制定《淮南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激励党员干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

32)针对“干部任前公示不规范”问题。一是7月11日,市司法局第10次党组会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二是通过党组会、政治学习例会等学习方式,系统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精神,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政工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13.上一轮巡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33)针对“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干部廉政档案人员不全,信息不规范”问题,本轮巡察时发现市司法局仍存在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不及时问题,目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只更新到2021年。”问题。7月31日,发布《关于做好市司法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及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局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的科级干部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36份。

34)针对“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对律师队伍监管不力”问题,目前我市公职律师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公职律师参与决策机制仍未健全,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缺乏统一管理、监督考核机制。”问题。一是强化业务指导监督。除每年3-5月对全市公职律师上一年度开展考核检查外,市司法局今年下半年以来强化公职律师工作的业务监督;到公职律师所在部门,如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寿县公安局、寿县税务局等单位调研指导;同时到寿县、谢家集、潘集等县区司法局开展对县区、乡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的监督检查,今后将常态化不定期地对公职律师所在单位检查指导。二是再次制定文件落实。通知各县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去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办法》(淮法办发〔2022〕5号)和《关于推行公职律师统筹使用的通知》(淮法办发〔2022〕14号等3个文件,并且再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的通知》(淮法办发〔2023〕12号),强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加强对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将公职律师工作开展和职能作用发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三是待司法部有关规章制度出台后,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市司法局党组将持续提升政治站位,着力强化责任担当,纵深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市司法局党组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2795051;邮政地址:淮南市洞山中路48号淮南市司法局四楼418室(邮编:232001);电子邮箱:382373700@qq.com。

 

中共淮南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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