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28 16:35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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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8日至5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于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适时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整改推进调度会议,按照调度听取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落实第一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以逐项逐条“过筛子”方式时时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出成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

(三)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淮南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科室、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16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定制度12项,修改制度4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

1)针对“理论学习抓而不实”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第一要件落实,先后在3次局党组会议、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2次机关党员干部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二是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开展针对农村产业发展、脱贫户、监测户人居环境等焦点难点问题专题研讨,进一步理清农村产业发展思路、持续提升脱贫户和监测户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方法举措。

2)针对“贯彻落实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做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贯彻落实。二是制定并印发《淮南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印发〈淮南市乡村振兴局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使大调研成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政策措施、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的载体平台,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台阶、见实效。三是紧紧围绕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深入了解脱贫地区发展变化和脱贫群众诉求,系统研究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加强乡村治理等务实举措,目前形成调研报告和典型案例4篇。

3)针对“学用结合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评价指标。对照省《2023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面梳理考核指标,将市级指标分解细化到各责任科室,明确了各科室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指标的日常调度落实。总结梳理上半年全市定点帮扶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印发《关于报送定点帮扶有关数据的通知》,对市直定点帮扶单位帮扶数据进行摸底,进一步推动我市定点帮扶工作目标精准、成效更实。二是定期调度考核指标。每月定期将省考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市考核办,努力提升各项指标的位次排名。2023年第二季度,我市衔接资金支付进度为59.4%,超过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全市已实现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60043人,其中脱贫人口56744人、监测对象3299人。省第二季度数据质量通报我市数据质量大幅提升,4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中,前二十一名3个;4个无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中,前二十名2个,其中第一名1个(八公山区)。三是增强争先进位意识。2021年度,我市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结果为较好(第15名);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为第12名。2022年度,我市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结果为好(第16名);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为第11名。针对我市数据质量工作落后的重点指标,我局组织开展系统筛查,2023年6月和7月开展了数据清洗工作,组织县区对筛查出的疑点数据进行核实整改。市乡村振兴局分管同志带队,各县区信息员参加,赴省乡村振兴局信息中心学习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经验。2023年,力争取得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和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双进位。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4)针对“抓中心议大事不足”问题。

一是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积极与省局对接联系,及时掌握部署要求,争取资金项目及工作支持,及时上报向上对接情况。制定印发《淮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淮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二是健全完善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评价指标,印发了《2023年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评价办法》(淮农工〔2023〕7号)和《2023年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镇评价办法》(淮乡振〔2023〕2号) 。强化结果运用,开展评价工作,印发通报,持续压紧压实县区(园区)、乡镇(街道)责任。从严开展2022年度市级定点帮扶单位考核评价,县区初评(占60%),市级复评(占30%),日常工作评价(占10%),合成年度评价得分。市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好”等次的88家、“较好”等次的39家、“一般”等次的13家。

5)针对“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不到位”问题。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印发《关于调整市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明确专人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6)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

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市局机关单笔10000元以上的重大支出,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今年以来,共有10项重大支出都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严格遵循审批制度,切实做到签批完整,手续齐备。坚决杜绝违规操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经费开支。

3.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职责不到位。

7)针对“督导县区落实整改不力”问题。

一是强化暗访督导。市级坚持月度暗访、季度督导,今年以来,已开展暗访5次,督导2次。通过暗访督导,走访脱贫户、监测户和困难群众,抽查衔接资金(扶贫)项目。暗访实行抽村到户,每个县区抽查1-2个村;督导实行71个乡镇全覆盖。暗访督导共发现问题841个,及时反馈各相关县区开展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整改落实,压实了各级工作责任,提升了基层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落实。二是加强工作提醒调度。针对发现问题,市乡村振兴局已向各县区(园区)发放督办函50件,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发现问题在市级工作调度会予以通报。

8)针对“协调调度机制不畅”问题。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对发现的风险预警信息进行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中止认定程序,并书面告知申请农户。与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开展数据交换,一季度和二季度以来,共对自付医疗费用达1.5万元的监测对象和自付医疗费用达3万元的脱贫人口和一般农户的信息开展了3次风险预警信息比对,共比对信息2764条,并反馈县区、乡村开展逐条逐人核查。二是2023年9个有衔接资金任务的县区均按照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备案工作。衔接资金备案情况报市局党组会议研究。三是强化暗访督导。市级成立了评价工作组,确定5家市直单位为评价牵头单位,对全市71个涉农乡镇和市经开区村居管委会开展2轮全覆盖走访,走访脱贫户、监测户和困难群众,抽查衔接资金(扶贫)项目。市乡村振兴局持续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并向县区(园区)发放50封督办函,限期整改到位。

9)针对“评价考核落得不实”问题。

一是优化2023年度市级定点帮扶单位帮扶工作成效评价办法,以市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7号文件印发。二是从严开展2022年度市级定点帮扶单位考核评价,县区初评(占60%),市级复评(占30%),日常工作评价(占10%),合成年度评价得分。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村涉及的相关单位根据日常考评指标进行倒扣分。经市巩固成果专项小组审议,市委常委会审定,市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好”的88家、“较好”39家、“一般”13家。三是在9月1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通报了2022年度市直定点帮扶工作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市直单位2022年度目标管理绩效依据,并反馈考核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提升。四是8月24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凝聚帮扶合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县域结对帮扶、社会帮扶“五大帮扶”工作,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工作不松。要围绕“查、问、核、报、处”的工作环节,加强驻村帮扶工作,解决好工作队“谁来管”“干什么”“怎么办”的问题,确保驻村干部选派工作有力有序。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仍有弱项。

10)针对“对驻村工作队员和网格员的培训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省乡村振兴局要求,村组网格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2023年集中排查期间,我市各级共开展培训1167次,参训总人次(含网格员)达25601人次。各县区于8月底前对驻村帮扶干部培训全覆盖,市委组织部于8月18日举办全市第八批选派干部第二期示范培训班;在8月24日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上,程俊华副市长和市乡村振兴局徐权局长围绕驻村帮扶工作职责进行了业务辅导。二是组织业务科室并联合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编印《淮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问答》工作指导手册,印发至县区、乡镇和驻村工作队,方便基层及时学习掌握最新政策业务要求,科学指导推进工作。

11)针对“督促县区落实帮扶措施不力”问题。

一是落实精准施策。对存在单一风险的落实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至少落实一项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力监测对象做好兜底保障,对弱劳力半劳力的监测对象创造条件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全市共标注“已实施开发式帮扶”的监测对象861户,“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135户189人。二是严格落实帮扶措施制定时间要求,优化调整帮扶措施。在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中,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网格员全面摸排2023年帮扶措施,并根据生产生活现状和需求优化调整帮扶措施。全市共对脱贫户优化调整帮扶措施4158条,监测户优化调整帮扶措施665条。

12)针对“就业交通补贴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市级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进一步简化程序,8个县区均按照要求出台了相关文件。二是7月10日至14日,成立市级第二季度巩固成果暗访督导组,对全市71个乡镇进行全覆盖督导,将省外交通补贴发放情况作为督导内容,直接入户宣传相关政策工284户。三是交通补贴发放率显著提升。截至8月底,全市2023年省外务工人数25583人,已享受补贴政策人数17747人,政策享受率69.4%。

5.项目管理不到位。

13)针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问题。

制定出台《淮南市乡村振兴局衔接资金分配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衔接资金项目(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14)针对“产业项目谋划不精准”问题。

一是于2023年3月30日至4月1日,在毛集举办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省乡村振兴局产业指导处处长作了乡村产业发展的授课辅导。二是2023年9个有衔接资金任务的县区均按照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省级第二批衔接衔接资金备案工作。衔接资金备案情况报市局党组会议研究。

15)针对“项目库建设不规范”问题。

一是8月初对全市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有关数据进行筛查,发现全市109个衔接资金项目已开工但资金0支付的问题,并在全市调度会议上作了通报,同时向县区委主要领导分别寄送工作提醒函,目前95个项目已支付,14个项目正在推进中。二是9月下旬,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市财政局在凤台县召开了项目库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

(16)针对“项目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2023年9个有衔接资金任务的县区均按照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备案工作。衔接资金备案情况报市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市级和各县区均完成了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程序。三是8月初对全市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有关数据进行筛查,发现全市109个衔接资金项目已开工但资金0支付的问题,并在全市调度会议上作了通报。8月15日,向8个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发出衔接资金项目提醒函。

6.整治提升人居环境用力不足。

17)针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到位”问题。

一是7月10日至14日,成立市级第二季度巩固成果暗访督导组,对全市71个乡镇进行全覆盖督导,将人居环境作为督导重要内容,直接入户督导284户。二是2023年已制作包括人居环境为主题的巩固脱贫成果反面案例曝光片两期,在全市调度会议上播放,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区工作职责,推动全市脱贫户和监测户人居环境改善提升。

18)针对“常态整治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7月10日至14日,成立市级第二季度巩固成果暗访督导组,对全市71个乡镇进行全覆盖督导,将人居环境作为督导重要内容,直接入户督导284户。二是2023年衔接资金支持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8个,投入衔接资金3003.6万元,所有项目均已开工建设。三是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办大型新媒直播节目“美丽淮南乡村行”,该直播节目全年预计走进100个村直播100场,目前已举办12场。

7.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9)针对“领导班子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以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机关党员会议上传达学习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核心法规导读》。二是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向局党组班子及各科室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概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挑战与应对》。三是加强微信群、QQ群清理和规范管理,对市乡村振兴局建立的工作群进行纪律要求,并加强管理。四是加强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报告审核,把意识形态纳入汇报重要内容。

20)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到位”问题。

一是结合单位实际,坚持勤俭实用原则,利用会议室空余场地建设市乡村振兴局机关书屋,分类收集整理相关学习书籍,进一步丰富机关文化生活。二是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向局党组班子及各科室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概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挑战与应对》,认真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核心法规导读》。认真学习并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要求,完善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健全网站信息发布三审机制,明确社会科专人负责网站巡查维护,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强化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高质量的意识形态宣传主阵地。三是注重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宣传全市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落实和典型经验,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主题作品征集、特色乡村纪录片拍摄等宣传活动,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浓厚氛围,讲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淮南故事”。2023年以来,向中央、省、市媒体累计发稿1700余篇(件)。四是对接安徽电视台做好《春光里的乡村》拍摄对象筛选,做好国家及省局有关巩固成果宣传及政策宣传典型推介活动。积极组织推荐上报全球减贫案例,配合省扶贫宣教中心做好“奔跑吧,新青年”主题宣传活动,10名乡村振兴系统优秀青年事迹在省局微信公众号宣传。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办大型新媒直播节目“美丽淮南乡村行”,该直播节目全年预计走进100个村直播100场,目前已举办12场。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21)针对“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组会议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1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围绕五项重点内容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定期排查存在问题情况,推动廉政机关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二是局党组书记在机关党员干部会议上,以《廉洁自律谋发展 务实作风促振兴》为题为机关全体党员讲党课,教育机关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底线,依法依规办事、清清白白做人。

2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为重要议事内容,党组会议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围绕重点内容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定期排查存在问题情况,推动廉政机关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二是扎实开展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谈思想、提要求、鼓干劲,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将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纪律规矩要求作为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三是严格对局班子成员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作为重要汇报内容。

23)针对“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

按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财务制度,明确财务报销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流程及责任。在日常财务报销时,严把审批关,市局机关报销须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后,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务人员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大额开支需附党组会议纪要,按上述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综合科统一支付。市局财务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财务副局长及承办科室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财务审核人员负审核责任,承办科室负直接责任。市局机关单笔10000元以上的重大支出,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今年以来,共有10项重大支出都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严格遵循审批制度,切实做到签批完整,手续齐备。坚决杜绝违规操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经费开支。

9.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够深入。

24)针对“政治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围绕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把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纳入日常监督清单,主动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科室负责人10余人次,督促市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强化对衔接资金源头分配、项目建设过程、结果评价的全流程监管。二是聚焦监测帮扶、产业发展、稳岗就业等方面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制发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市乡村振兴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并及时向纪检监察组通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工作部署、“三重一大”工作进展情况。

25)针对“日常监督有缺项”问题。

一是主动参加各综合监督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聚焦党组决策环节,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计参会14次。二是在综合考量日常监督、来信举报、线索处置等情况下,全面、准确、客观地回复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截至目前共出具拟提拔重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廉政意见5人次,同意5人次。

26)针对“同级监督未抓实”问题。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监督检查、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就落实主体责任薄弱环节等问题约谈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9人。二是围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寿县涧沟镇张郢村、安丰塘镇大树村开展监督检查。

10.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27)针对“存在把说了当做了的情况”问题。

一是做好任务分解。对照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工作逐项落实。各科室按照分工,稳步推进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监测户数6307户170933人。已消除风险4590户12198人,风险消除率71.4%。全市已到县区衔接资金共计6.7亿元,所有资金均在规定时间内安排项目,共计安排项目542个,已全部开工建设,衔接资金支付进度80.6%。我市2023年度全年外出务工6143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6%,全市各县区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二是抓好督导调度。8月,在凤台召开全市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调度会,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调度,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按序时进度完成。

28)针对“存在把做了当做好了的情况”问题。

一是及时向市委组织报告我局驻八公山区山王镇林场工作队副队长李治淮同志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驻村工作,申请调整工作成员;根据市委组织部的批复,局分管领导与八公山区委组织部一行送新选派干部到村,并召开驻村帮扶工作座谈会。二是局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先后前往帮扶村开展调研指导,局党组专题听取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情况汇报,安排定点帮扶相关工作。

29)针对“存在推了才做不推不做的情况”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系统筛查。于6月和7月自行开展了数据清洗工作,组织县区对筛查出的疑点数据进行核实整改。持续做好预警信息核查,与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开展数据交换,对一季度和二季度医疗自付费用大于1.5万元的监测户和大于3万元的农户信息开展预警信息核查。同时针对省第二季度数据质量通报,全面开展核实整改。二是数据质量有效提升。6月,市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各县区信息员参加,赴省乡村振兴局信息中心学习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筛选错误数据开展比对核实修正。7月,邀请省乡村振兴局部分处室(考核评估处、信息监测中心)负责同志来淮授课。8月份,邀请省乡村振兴局信息监测中心主任赴谢家集区开展业务培训;9月份,邀请省乡村振兴局信息监测中心主任赴大通区开展业务培训。在省第二季度数据质量通报中,我市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大幅提升,其中,4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中,前二十一名3个;4个无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中,前二十名2个,其中第一名1个(八公山区)。

11.党组抓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30)针对“抓机关党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局党组专题听期机关党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多次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议研究推动基层党建有关工作。二是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清单》,逐项对照整改落实,目前11项问题已完成11项整改,整改率100%。

31)针对“贯彻党建工作部署不深不实”问题。

一是制定《市乡村振兴局机关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双增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及时总结宣传有关做法和成效。二是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支部会议等形式,开展内设科室讲解业务、政策;邀请省乡村振兴相关处室负责人来淮培训和解读当前工作,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干部业务水平和指导工作的精准性。三是开展第二季度市级指导督导和市乡村振兴局月度暗访,强化督导前业务培训,提升督导组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

12.基层党组织基础夯的不实。

32)针对“党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

一是围绕《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清单》整改落实,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截至9月28日,11条问题已整改完成11条,制定的2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9条,整改完成率100%;抓实《机关党支部书记承诺书》承诺事项推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截至9月28日,承诺的6条具体事项已全部完成。二是根据局党组研究,市乡村振兴局机关党支部与2023年5月12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支委班子成员,根据市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7月份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基层党组织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制定印发《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组会议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听取建党建工作汇报1次。四是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围绕五项重点内容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定期排查存在问题情况,推动廉政机关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截至目前,未反馈和发现相关问题。

3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缺失”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及时将退休党员李治淮同志党组织关系从派驻村转入机关党支部管理,按月足额收缴党费,进一步规范党用使用和公示报告等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党员过集体政治生日和机关党员下基层等主题党日活动,截至9月28日,共组织召开7次支委会议、4次党员大会和2次党课。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前往联系党支部讲党课1次,局党组书记前往帮扶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次。

13.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34)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根据局党组安排成立考察组,由分管领导任考察组组长、两名科级干部任成员,采取民主评议、个别谈话、领导评价等方式对郑圆同志试用期表现情况进行考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该同志按期转为正式任职。二是党组会议传达学习选人用人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在9月4日的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上,相关责任人就相关工作提醒落实不到位进行了检讨发言。

35)针对“干部考核程序不严格”问题。

严格执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和要求。市乡村振兴局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度公务员考核测评会议,通过民主测评和局党组会议研究,2名公务员被评为局2022年度优秀;2023年5月12日,市乡村振兴局召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通过民主评价和会议研究确定5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

14.巡察审计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36)针对“存在边改边犯的情况”问题。

一是按照要求修订完善公文处理相关程序,进一步规范公文流转督办工作机制。二是对以专项小组或党组文件上报的相关材料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对科室起草的一般性文稿、材料或通知等须经局分管负责同志审签,经局法规科和综合科校核后印发,确保数据真实、文稿无误。三是局法规科负责对有关政策性文件审核把关,规范执行上报材料用章审签登记程序,实行责任倒查,不断压实科室起草材料文件的责任,切实提升文稿质量。

37)针对“审计反馈的个别问题未及时整改”问题。

一是8月初对全市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有关数据进行筛查,发现全市109个衔接资金项目已开工但资金0支付的问题,并在全市调度会议上作了通报。二是6月份、8月份、9月份我局开展三轮覆盖所有县区的暗访督导,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效益发挥的情况纳入暗访内容。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554-6678283;邮政信箱:淮南市山南新区市政务中心A座742室(邮编:232001);电子邮箱:ahhnfpb@126.com。

 

 

 

 

                   中共淮南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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