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办《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驻司法局纪检组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及时督促指导驻在单位落实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认识要到位。明确强调,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必然举措。驻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其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树立责任意识,扎实有序的推动查纠工作开展。
二是责任要到位。要求驻在单位按照前期制定的巡察整改方案,进一步划分自查自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仔细查找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是否还存在不足,整改意见是否未全面贯彻落实,是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整理好相关资料,以严肃端正的态度积极迎接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是查纠要到位。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结合近期开展的作风建设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系统内部的自查自纠,在解决老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查找单位部门内发现的新情况,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司法行政系统内的10种新表现,及时将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整改任务中去,不回避、不推诿、不敷衍,切实夯实司法行政作风建设成果。
四是问责要到位。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针对整改自查自纠工作中不主动担当、不积极履责的,坚持零容忍态度,按照相关职责权限严肃问责,坚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