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寿县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政治巡察,利剑作用逐步彰显。截至目前已开展7轮巡察,派出34组次,共巡察了20个乡镇、36个县直单位、5个县属学校共61个单位。共反馈问题703个,提出整改意见404条,移交问题线索239件,处置239件,办结17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组织处理和其他问责措施39人。
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11次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县委“五人小组”6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或审阅书面报告。先后研究出台了《中共寿县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 年)》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巡察办和4个常规巡察组,建立了25人的巡察组长库和66人的巡察专业人才库,作为巡察力量的必要补充和储备。县审计、财政、农委等部门积极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县政府将巡察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需要。
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了县委巡察机构《工作规则》《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围绕“巡察全覆盖”的总体布局,把准政治巡察定位,研究制定巡察工作年度要点,确保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有措施。巡察组坚持“一次一授权、一轮一编组”,做到“三个不固定”。编印《巡察工作手册》,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巡察方式及纪律要求。加强对巡察组的教育管理,做到巡察前集中学习培训、巡察中严格监督管理、巡察后适时考核评估,确保每次巡察依规操作、有序进行。
精准有力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被巡察乡镇、部门实际,紧盯三大重点,着力发现问题。坚持精准发力,对乡镇要求向村延伸,对县直单位要向所属单位下沉,有针对性地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持定点突破,做到涉农项目必查、民生工程必看、关键人群必访、信访问题必核,重点发现扶贫领域和涉农惠民政策落实有无变形走样、资金使用有无虚报冒领和截留贪污等问题。坚持集中查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严肃查处。特别是对问题突出的单位,集中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