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纪委监委: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成常态
2019-01-25 17:04


2018年,凤台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从严从实推进管党治党。1—12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01人次,其中第一、二两种形态占比90%,第三种形态占比6.6%,第四种形态占比3.4%,有效实现管住大多数、惩治极少数良好效果。

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掌握“四种形态”科学内涵,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执法标准和运用政策法规能力。注重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日常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手段,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制定《关于做好纪检监察问题线索和案件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第一种形态”统计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要求,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高效精准运用。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严明纪律要求,畅通举报渠道,织密明察暗访、专责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三查三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方案》,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释放严抓深治强烈信号。

重拳出击惩治腐败。始终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执纪执法一体运行、同向发力、精准发力,紧盯扶贫、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聚焦三大攻坚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高效顺畅,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2018年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19件,县纪委监委向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8件,成功办理2起留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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