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洛河发电厂各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们各自忙工作、忙管理同时,不约而同地关注厂里新修订的一项履行职责办法暨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办法,纪检委员对号入座认真细致学习工作职责,以对标一流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
这顶小小的“乌纱帽”背后,承载着企业党委、纪委和所在党支部以及职工群众的工作期盼。作为一名扎根基层一线的纪检委员,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在每月党支部委员会上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要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规党纪情况,要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等,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对违规违纪党员处理的有关工作。同时,作为一名被监督人员,其履职情况要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党支部和职工群众监督管理。
在全党上下热烈庆祝第98个建党节之际,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对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落实集团公司、省公司和厂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及要求,该厂党委、纪委联合行动,组织修订完善原有的管理办法,推出了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办法,严明纪委主要任务,纪委委员的分工、职责以及履职要求等;重点针对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和履职要求,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以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切实强化监督首要职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牢固树立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