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敢于亮剑,以刮骨疗毒的勇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迈向了新征程。但在基层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比如要求干部做好业务工作没问题,但要其落实“一岗双责”,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有较大差距,少数领导干部以业务工作忙、业务外的知识不了解等为借口,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不重视,主动抓的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单位长期稳定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落细。
真正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开展“一案双查”,在实际推行中更加不易。毕竟要追责的是负有一定职责和权力的领导干部,一方面是当事人觉得委屈,“别人犯病,为啥我吃药?”;另一方面少数单位领导还存在着处理人面子不好看、考核受影响、打击一片今后不好工作等错误认识。其实,这是老好人思想作祟,怕得罪人,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我组自成立以来,通过抓宣传教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履行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手册》等,明确了各监督单位“该做什么”的同时,强调了“不做会怎么办”,要求大家特别是领导干部既要承担主任责任,也要落实好监督责任;不仅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身边人、身边事。
一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随时提醒。我组目前共接到举报投诉等问题线索40余件,根据线索内容和平时掌握情况,谈话、函询了11件,均要求本着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正确地对待群众监督,变压力为动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对发生轻微违纪违法,没有导致严重后果的,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警示提醒。通过给予5人诫勉谈话、下发纪检监督函等,有效地起到了警醒和威慑作用。
三是对严重违法违纪的,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二十四字”方针,做到立案调查。一年多来,已给予开除党籍1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2人,降低职级等级1人,正在初核3件、谈话函询1件。2018年底在接群众举报某基层单位驾驶员倒卖单位加油卡里油品后,我们立即进行初核和立案审查调查,扩大调查范围,查明了违纪事实。在当事人向市廉政账户上缴不合理加油款后,建议所在单位给予1名在编驾驶员政务记过处分,要求对聘用驾驶员按规定给予处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该单位公车管理不到位,3辆车共用2张加油卡且其中1张由驾驶员保管,没有建立公车管理台账等,车辆管理形同虚设,没有进行有效地管理监督,对这种严重失职失责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启动了问责倒查机制,对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和审理,建议所在单位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
有权就有责、有责必有效、失效必追究。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领导领导,就是不仅要“领”好、还要“导”好;影响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优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各级领导能否正真的担负起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将“严管”和“厚爱”双管齐下,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齐头并进。启动“一案双查”问责机制的落实,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有效的把“两个责任”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