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之前,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底线失守;一些单位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由于查处不及时、不到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成本低等原因,造成历史遗留的问题存量大、范围广。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强力反腐,许多问题纷纷暴露出来。近期,根据市民政局的要求,我组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十八大以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为素材,赴有关基层单位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巡回警示教育。
“纪检监察部门首先是‘职工之家’,欢迎大家到我们那咨询政策,我们可以探讨哪些可以干、哪些不能干。其次是‘防疫站’,今天这种教育形式就是打预防腐败的防疫针,提高大家的免疫力。最后才是‘医院’,对违规违纪行为立案调查处理,让你看看门诊给你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让你住院治疗,把你送进监狱”。形象生动的开场白,加上声像图文并茂的PPT讲座方式,提高了基层员工的兴趣,增强了教育效果。
“我们首先了解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处分的程序、种类等相关规定……”。把有关党纪国法基本知识的普及当作警示讲座的第一段,提高了巡回警示教育的威慑力。
“分清什么是爱、什么是害,容易忽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哪些不该干、干了要追责,哪些应该干、不干也要问责,问题和影响严重的,还要倒查追究你的上级领导的责任……”。针对“别人犯病,为啥我吃药?”、处理人影响单位和谐等现在仍普遍存在的“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管理哲学问题,我们用第二段重点就哪怕是一个看大门的临时工,有权也就有责、有责必要有效、失效必被追究,人管人气死人,要靠制度管人、管事,力争让大家明白有问题不查处,犹如“身上起个疙瘩,你不管不问,可能成瘤,甚至癌变”。
“三个以案,日常工作中的案例给我们工作的警示……”,警示教育最后把日常易遇到的问题归纳为“个人的交往与工作中的交集画等号”、“把以往的惯例当作工作的准则”、“把领导指示和集体决策当‘尚方宝剑’”、“把一知半解和麻木不仁当做信条”、“把侥幸心理当作对付组织调查的心态”、“把一定的履历和资本当作放松学习提升的资本”等方面,通过“受贿滥用职权罪,‘难兄难弟’拉下水”案例,指出逢年过节接受点小的钱、卡,自认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有啥大问题,即使被发现,大不了就是违规违纪,岂不知收受钱卡积少成多,终将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渊。通过“惯性思维来作怪,失职渎职把已害”案例,指出过去一直就是这么做的、其他地方也是这么做的,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特别是与中央八项规定相违背的,现在还这么做,就要被处理。通过“明知《纪要》违法,官员任然执行,全国首例判决”案例,指出下级服从上级没错,但明知错误决定,不保留意见、不向上反映,仍然错误的执行,就要追究你的直接责任。通过“审查审批责任大,权利滥用不知怕”案例,指出手中有权的部门和个人,一定要加强理论业务学习,特别是易忽视的相关业务学习,哪怕是形式要件的审查,也要尽到合理审慎的职责,通过喝酒吃饭、唱歌跳舞找你办事的,更应提高警惕,没问题该办的,谁给你好处!……
针对少数单位最近一段匿名举报信较多,其中存在反复虚构事实诬告现象,警示讲座在结束语中指出:“十八大以后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包括民政系统也查处了不少人员,党风、政风、民风显著好转,其中就有许多案件线索就来自于群众的举报,欢迎大家继续如实举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但现实中也出现了少数‘投机分子’,一旦其个人诉求未得到满足,就向党员干部‘泼脏水’,搞不倒你、也得惹你一身骚的变态心理在作怪”。在指出诬告陷害严重的扰乱地方、单位的政治生态的同时,告诉了大家啥为正常举报、何为诬告陷害,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的处理规定和相关案例的学习,要求极少数人员从单位的和谐稳定和健康的个人身心出发,从以上触目惊心的案例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常修为政之道、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高效廉洁的单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