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热议热学《政务处分法》
2020-07-20 08: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于6月20日通过,请大家积极关注,认真学习,并积极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淮南八公山区纪委监委党支部书记在“习语会”学习群里如是转发相关新闻链接,要求纪检干部与时俱进,深学细研,学用贯通,指导工作实践。《政务处分法》自公布迅速在八公山区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学习热潮,并自订了《政务处分法》学习读本,大家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研学讨论。

“以后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个人档案资料篡改伪造的都将受到处分,惩罚这些行为有据可依了,《政务处分法》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更有‘法治味’了。”法院派驻纪检组和大家这样分享。

“不仅如此,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都将受处分,这对规范信访举报活动,打击恶意举报提供了法律依据。”信访室主任这样和大家分享学习心得体会。

“《政务处分法》在开篇总则里明确提出,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意味着本法所管辖的对象不仅是公务员,更囊括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了纪法衔接,有力解决了过去一些公职人员行为上‘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问题,强化了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带领大家集中学习时这样分享心得体会。

“公职人员包括6大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都在列,村支‘两委’及驻村干部都是受监督对象,《政务处分法》拧紧了基层公职人员头上的‘紧箍咒’,切实让《政务处分法》成为基层干部心中的戒尺。”镇纪委书记如是和大家分享心得体会。

“《政务处分法》有利于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是实现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的一部法律,是我们工作的又一指南,大家一定要继续精学深学,学以致用,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并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做好政务处分工作,不断开创八公山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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