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来交300元的费用。”
“好的。您的保险到期了,需要续交200元。”
“我还买过保险?这个费用一定要买吗?”
“需要,钱也不多,买了才有安全保障。”
这是某天发生在某单位窗口的一段普通对话,放在往常也没多少人去关注它,可是这次却不一样了。
2022年11月,寿县第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开始了,第三巡察组授权对某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其中收费窗口也是巡察组关注的重点之一。
11月28日,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在暗访时,发现了收费窗口的那一幕情形,感觉异常的巡察人员不动声色地取得了保险合同文本。
当天的组务会上,巡察人员提到在收费窗口有卖保险事项时,大家都感觉不够合理,常规保险业务开展应该以宣传为主,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但是在群众交费时销售保险,有搭车收取和诱导嫌疑。组务会决定对这件事进行深入调查了解。
巡察人员认真研究该保险合同文本,发现这是一个以包含某项保险内容的商业保险,其保险范围包括家庭财产等方面,属于可买可不买的保险。窗口收费人员却在言语中有诱导情形,让消费者误以为非买不可。在随后开展的现场走访中,巡察人员又发现了多名到窗口交费人员购买保险的现象,大致情形与上述一样。
“你好,我们是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今天来这里想了解一些情况,请你配合。” 在掌握了大量的信息后,巡察人员正面与收费人员进行接触,“你在收费的同时,也收取保险费,这个窗口还做保险业务吗?”
“我平时主要负责收费,帮群众往卡里充值,没有做保险业务。”该窗口工作人员的眼神显出一丝慌乱,“我们按公司领导的安排,把保险相关材料放在柜台上,有愿意来买保险业务的,就帮助介绍一下,那都是群众自愿来买的。”
“这份保险中除了某项相关条款外,还有家庭财产以及人身意外险等,你是否都向群众作了介绍?你提醒群众保险到期了,可有些人根本就没有买过保险,有没有误导群众?”
“这些内容合同上面有,我们只介绍了某方面保险内容。”此时,窗口工作人员不得不承认做法不对,“我看到来办事的没有买保险就会提醒,对他们以前是否买过没有认真核查,可能我讲话时没注意,以后我会改。”
巡察人员现场察看了该窗口11月份的保单存根,发现有近10例保单。
情况调查清楚后,巡察组长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了会商,一致认为:收费窗口人员借收费的机会,以误导的方式诱导群众购买保险,实际上侵害了群众利益,这种现象必须立即禁止。
巡察组立即将此事与被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要求对窗口有搭车收费情况立即进行整改。被巡单位负责人马上约谈了窗口单位负责人,并要求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在巡察组的跟踪下,该收费单位调整了窗口收费人员,给予了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同时保证今后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被巡单位负责人也表示,将就此事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窗口单位是否还存在其他搭车收费情况,如有,立即进行纠处。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段看似很平常的对话,让巡察人员看出了蹊跷,经过细致排查、深入了解和跟踪督办,及时制止了一起变相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