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村巡察反馈,我们了解到村办劳务公司存在较多的风险点。为了规范村级公司制度建设,目前出台了《关于促进村级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大通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大通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市委关于对村巡察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化对村(社区)巡察,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全力护航乡村振兴。灵活运用“提级直接巡、乡村一体巡、专项巡察”等方式,对12个村(社区)提级巡察、对46个村(社区)乡村一体巡、对10个村巡察“回头看”暨专项巡察。全面摸排58个村(社区)基本情况,围绕基层党建、涉黑涉恶等重点指标,综合纪检、组织、信访、农业农村意见建议及上届巡察掌握情况,划分重点关注村6个,普通了解村52个,由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点村(社区)重点巡、普通村(社区)灵活巡,做到点面结合、精准施策。十一届大通区委巡察村(社区)全覆盖任务数58个,全覆盖进度100%。
巡察过程中敢于动真碰硬,边巡边查,深入查找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现巡中成案,直指“蝇贪蚁腐”。巡察村(社区)时,发现和推动查处了一名原村干部重复领取拆迁安置补偿的问题,收缴违纪所得23万余元,并对其予以开除党籍。另外,还发现4个村违规决策研究发放巡湖补助的问题,将时任5名村“一把手”作为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严查快处,分别给予2名村“一把手”党内严重警告、3名村“一把手”党内警告处分,追回违规发放资金6万余元,并在全区公开通报。十一届区委巡察村(社区)移交问题线索32件,边巡边查问题线索数9件;立案22件,立案率68.7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次。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严抓实督”推动问题整改标本兼治。强化责任传导,将巡察情况向村(社区)、属地乡镇(街道)“双反馈”,镇村同责、乡村同改。健全完善“反馈-整改-评估-问责”全流程机制,将4个村级党组织整改不力的问题作为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约谈通报、追责问责,并约谈镇党委书记。十一届区委对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787个,已完成整改784个,制定整改措施1617个,整改完成率99%,推动完善制度19项。
“做好对村巡察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乡村振兴成色。将总结运用经验,把握科学方法,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举全区之力纵深推动对村巡察工作走深走实。”大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表示。(淮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