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认真落实《关于全区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印发《关于严明清明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提出“八个严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干部职工度过一个低碳环保、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清明节日。
通知强调,清明节日期间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组织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全区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提前对清明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部门负责人通过多种形式教育提醒本部门职工,尤其党员干部要廉洁文明过节。同时也要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既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文明廉洁过节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自律、移风易俗、严肃家风。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将成立督查组,对清明期间值班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顶风违纪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