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驻财政局纪检组接到市纪委信访室转办一起涉嫌不公平竞争举报事项。
纪检组对此十分重视,在认真分析举报内容后,认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过去一年内与市容开展过公益活动,在全市层面参与市容环卫大型公益活动赞助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涉嫌不公平竞争。于是,立即给综合监督单位市公管局具体负责处理投诉工作的督查科打电话,让其对举报事项进行初核。督查科工作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初步核实后,认为举报内容有道理。在此基础上,我组又派人专门到市公管局进行督办。招标人3月23日就给予明确答复,同意把涉嫌不公平竞争的上述条款进行删除,并于当天将招标文件修改后在网上发布了公告。
有关情况告知举报人后,举报人十分满意。3月28日,该项目已顺利进行了招投标。至此,纪检组成功监督、纠正了一起涉嫌不公平招标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