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对5所省级示范高中主要负责人及市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警示提醒。市教育局党委委员、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朱明生主持并谈话,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明参加谈话。
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教育部“十项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会议强调,即将进入的升学季,也是教育系统的敏感季,教育部在这个时候公布“十项严禁”很必要,也很及时。各省级示范高中要做好引领作用,增强政治敏感性,深入理解“十项严禁”,严格遵守“十项严禁”相关规定,从严从实贯彻落实,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对顶风违纪行为,驻局纪检组将立足本职工作,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