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纪工委: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层层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时间:2018-04-11 09:49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经开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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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分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工委班子及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任务分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近日,区纪工委召开会议,党工委书记与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委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党工委书记对开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开发区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严明纪律规矩、推进作风建设、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行风监管、保持清正廉洁等方面的具体内容,通过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厘清了责任。

责任书要求:一是要强党的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分解,做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追究到位。三是把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工作中,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政法规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使廉政教育覆盖面达100%。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各项廉政制度的日常监督,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谈话告诫,限期改正。

责任书提出:要切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部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逐级靠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会上,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刘传春强调,对分管责任范围、本部门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以及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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