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纪委监委改革的不断深入,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被抽调情况频繁发生。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为严格借调人员管理,促进借调工作与组内工作有机融通,近日,该组经集体研究讨论,一致通过了《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借调人员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明确了以下三方面事项:
一是确保工作顺利交接手续齐全。借调人员外出工作前,须办理正规借调手续,明确借调时间和主要工作内容,并负责将组内交办未办结事宜交接清楚,确保组内工作不断档,有着落。借调工作一旦结束,立即回组报到,参与组内工作。如遇借调延期,须提前向组领导报告并办理延期手续。
二是强化借调期间工作有机融通。一方面,借调人员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回组内参加组周工作例会和学习会,掌握组内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接受组内常规学习;另一方面,借调人员要不定期地回组内报告工作,确保人员管理不断档,不失控。再者,要进行工作小结,短期借调(1个月以内),借调结束后须在组例会上口头汇报借调工作小结;长期借调(1个月以上),借调结束后要在组内进行书面小结,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收获及工作体会。
三是组织开展工作会商。借调人员在外出工作中遇到困难,可以随时向组内领导和同事求助,必要时组内召开专门会议共商对策。
该办法的实施,将对纪检组强化干部管理,促进借调人员成长与进步,帮助借调人员及时解决实际问题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