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2018年6月5日上午9点,2018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会议召开。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发展局)局长、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教务负责人,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重申了中考和招生工作纪律:在考风考纪上,把好考试入场关、试卷关和监考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对于语文考试按照规定可以带入考场的正版学生字典,监考人员要逐一检查,严防以此为名实则夹带其他资料的严重舞弊行为发生;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阅卷评分客观公正,加强对考务人员和阅卷老师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考场巡视巡查全覆盖,严肃考风考纪,维持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在招生入学方面: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普通中小学校长是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对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给予相应的处罚。民办普通高中因违规招生受到省、市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