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寿县纪委积极构建受理、转办、督查、审核、回告一体的信访件办理闭合系统,实现了“一个口子进出”、 “一把尺子衡量”、“一套流程掌控”运作模式,有效预防了信访件办理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强化源头管控,确保件件“入环”。以信访室为总扎口,构建起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查后评审、综合考核的办信管理监督机制。建立电子和纸质双重台帐,形成受理、登记、呈批、分流、签收、督办、审核、回告、归档等9大过程的痕迹化链条,实现每一封信访举报件有迹可循、有案可查、有去有回。
规范操作流程,确保环环相扣。深化乡镇纪委办信规范化建设,实施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提升工程,制定下发了《关于寿县纪委转交办信访件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制度,以精确目标、精控流程、精管节点、精细操作为要求,将信件办理过程分解细化为受理、调查、反馈、归档等4个环节,明确标准、程序、要求、责任;同时,在每一个办信环节设置监督节点,对即将到期、超期未结的承办部门及时提醒。
严格督办考核,确保提档升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办,适时对基层纪委办理信访件情况进行通报,严格考核,定期开展办信质量考评,对转交办信访件卷宗材料进行检查,查看证据材料、谈话签字等是否齐全,有无遗漏及不完整和不规范等问题;看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是否符合“二十四字”方针。特别对实名举报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适时了解举报人对调查人员、调查结果、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加大倒查力度,倒逼信访件办理质效提档升级。
实行结果回告,确保办结“闭环”。实行办信结果回告制度,明确要求各信访件承办部门在信访件办理终结之日起7日内将处置方式、调查处理情况等告知信访室,其中,交办信访件由信访室对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办理程序、相关证据材料等逐件逐项进行审核。信访室对其流转出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全面掌握,负责到底,使整个办信过程首尾相接、善始善终,有效扼制基层信访件办理工作中作风漂浮、办案不力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