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建立“五项制度”  强化派驻机构管理

时间:2018-07-02 16:57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潘集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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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近日,潘集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建立派驻机构统筹管理“五项制度”的通知》,促使各派驻机构切实履职尽责。

工作报告制度。要求派驻机构定期向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季度工作计划和小结、信访举报件及线索处置、作风督查以及本单位重大活动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要求对区委、区纪委监委部署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事一报告,遇有重大问题、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区纪委分管副书记,或由副书记委托分管常委主持召开派驻工作例会,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

执纪审查协作制度。根据工作任务,由区纪委分管副书记,或由副书记委托分管常委主持召开执纪审查协作会议,研究布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派驻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可跨部门交叉办案或联合办案。同时明确提出协作申请的派驻机构为案件主办单位,对案件查办负主体责任。

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加强派驻机构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联系与指导。明确每个派驻机构联系1—2个乡镇(街道),负责业务指导和帮助,根据授权督促或查办联系乡镇(街道)问题线索,促使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职尽职。

信息调研制度。要求各派驻机构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对本单位或驻在部门开展的特色及亮点工作要及时形成信息上报。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派驻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勤于思考、主动作为,每年选择不少于2个调研课题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进完善派驻工作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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