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后,大通区纪委不断探索审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一是切实增强政治本领,忠诚履行职责。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按照十九届中央二次全会的部署,以坚如磐石的决心,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并行的理念,用严格的审理、严肃的执纪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是转变执纪观念,强化求实意识。坚持以创新求质量,使案件审理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监察体制改革大局,正确处理改革后既涉嫌违纪又涉嫌违法的案件,着力突出纪在法前,充分考虑案件实际情况和处理后的实际效果,正确运用党纪国法,准确定性量纪。
三是坚持集体审议,规范执纪审理行为。对移送审理的案件,在具体承办人拿出初步审理意见后,案件均需提交审理室务会进行集体审议,充分论证,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审核处理案件,最大限度地防止有罪推定、主观臆断、误审误断和畸重畸轻等情况发生,确保审慎适时的处理每一件案件。
四是履行监督职能,实现审理工作无缝衔接。充分发挥审理部门在案件审查处理中的统筹、平衡作用,打破“关门”审理的模式,积极运用提前介入审理程序,及时与审查调查人员沟通,对案件调查工作重点、定性、补证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与审查调查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
五是规范处分执行,认真守住纪律底线。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不定期在全区开展案件质量及执行情况互评互查工作,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教育谈话和教育回访。同时,在进行处分决定宣布时,择准时机,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宣讲,以身边人教育身边事,让处分决定从“处分一个,到警醒一片”,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