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8-30 09:38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大通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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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下午,大通区纪委在区委一楼会议室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第十四期清风讲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周青主持会议,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组、巡察办(组)机关工作人员,大通公安分局纪委书记、区法院、区检察院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以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集体学习了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的文章《立破并举 涤旧生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保密暂行规定》和中纪委有关问题通报,会议重申了工作纪律,纪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坚决防止泄露案件线索,防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和失职渎职,确保守住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周青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纪检干部的工作指南,新修订的《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鲜明的时代性,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必须尽快学懂、悟透、运用新条例,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运用好“四种形态”,找准靶心、精准发力。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主动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学思践悟,切实履行好新使命、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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