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工作,日前,八公山区纪委下发通知,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要严明各项纪律规定,守住纪律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落实好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进入私人会所,组织参与“一桌餐”;严禁利用权力影响到基层吃喝、采摘、赏花赏景;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利用单位食堂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搞团团伙伙,违规组织参与校友会、战友会、老乡会。
通知强调,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头雁”作用,以上率下,逐级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要严查违纪违规行为,持续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发现“四风”问题线索。要创新各种手段,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