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对驻在单位下发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驻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强化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的同时,应紧盯重点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切实作到“八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日礼物;严禁违规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接待非公务活动人员、进行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严禁参与赌博、酗酒等行为。
通知强调,节日期间,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将组织进行明察暗访,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受理监督举报。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查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