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日风清气正,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驻市商务局纪检组近日对综合监督单位两节期间廉洁自律提出要求。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严格执行 “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酒桌办公”,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推派、转嫁费用。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早提醒、早预防,严防节日“四风”问题发生和反弹;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模范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两节”期间的教育提醒,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要加大问责力度。综合监督单位节日期间要积极开展自查,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纪检组在节日期间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切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