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纪委监委:手握法纪标尺  严把案件审理四道关

时间:2018-10-26 14:37    来源: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八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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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区纪委监委顺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不断完善案件审理机制,坚持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正确处理“讲政治”和“讲证据”的关系,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确保案件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检验,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高要求,严把瑕疵关。案件审理工作实行“零容错”,力求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每一个环节都要依规依纪依法,从案件受理前的形式审查到审理中的实体和程序审查,以党纪国法为尺度,以“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为标杆,以“鸡蛋里挑骨头”的较真劲,不容许有一点含含糊糊,模棱两可。

严标准,严把审核关。把案件审理作为执纪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把案件“关口”和“出口”。审理过程中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进行细致审核,与被调查人面对面,甄别每项证据,分析错误性质,充分听取辩解意见,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充分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促使被调查人心服口服,真正知错悔过。

慎决定,严把决策关。案件受理后指定审理组,明确主审负责人,审理组拟定审理意见提交室务会讨论,经集体审议后形成审理报告,最后报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再作出处理决定,每一个决定都经过层层审核,慎之又慎。

促协作,严把协作关。监察体制改革后,区纪委及时调整观念,对涉嫌职务犯罪行为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进行审核,审理期间主动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证据不足和存在程序瑕疵的案件,时间服从质量,该退查的一律退查。以审理引导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高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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