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派驻市城管局纪检组召开党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共同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展开了的热烈的发言讨论,纪检组组长王瑞杰同志做了总结发言。
按照驻在单位市城管局机关支部要求,派驻纪检组4人单独成立了党小组并召开首次党小组会议,会议邀请了机关纪委书记张永胜同志参加,会议一致同意由张足梅同志担任小组长。随后,张足梅通过新老《条例》对比的方式领学了新增的内容,对一个思想、两个维护、三个审查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等八个亮点做了一一解读。
在学习新《条例》后,大家分别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同时,结合近期的信访案件,探讨了新《条例》的四种形态在实际案例中的运用,特别是对近期中央环保督查组提出的“反对一阵风、一刀切”的新要求,做了深入交流,做到了学习理论与推进实践相结合。
纪检组长王瑞杰同志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会议,在听取了各位党员的发言后,王组长最后强调:第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党的指导思想,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这体现了新《条例》与时俱进的先进性;第二、《条例》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准则,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更是要先学一步,学懂、学深、学透,做到融会贯通,从而更好地指导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第三、今后我们要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制度要求把党小组活动坚持下去。同时,也要把我们纪检组的业务工作与党小组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这样不仅使得党小组的活动有了有效的载体,同时也提升了我们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达到一举两得目的,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