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四个坚持”强化线索处置工作  监督“探头”作用成效显著

时间:2019-01-23 11:16    来源:网站   作者: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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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月实行综合派驻监督以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各项部署,坚守责任担当,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积极开展线索处置工作,为综合监督单位构建清明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坚持依规依据。认真执行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下发一系列有关执纪监督的政策文件精神。畅通信访举报渠道,4个综合监督单位统一悬挂了投诉举报信箱,公布驻局纪检组举报电话。完善问题线索受理机制,做到“应收尽收、全面受理”。坚持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专人负责,建立了问题线索登记管理台账,对线索编号登记,详细记录线索来源、承办日期、办理结果、办结时间,做到一目了然。

二是坚持分析研判。收到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研究、分析,按不同类别处理好问题线索。聚焦重点人员、重点事项、重点问题,持续关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住房、低保领域腐败问题等,发现问题25个,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3条,对10名违纪党员干部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业务范围之外的问题线索及时协调转送并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妥善解决。

三是坚持关口前移。定期与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掌握了解综合监督单位班子建设、选人用人、行政权力、审批流程、行业特点和廉政风险点等于情况。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深入综合监督部门基层办事窗口单位、扶贫点等,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进行深入排查,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实地检查干部工作作风。通过将关口前移,全过程监控,确保及时发现还未掌握的问题线索。

四是坚持从严执纪。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同各综合监督单位就问题线索分析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沟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对问题线索处置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适当方式通报。20177月以来,收到信访举报43件,初核21件,谈话函询9件,立案查处8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诫勉谈话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2起已立案正在办理相关处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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