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推进机构改革顺利进行,近日,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机构改革期间相关纪律的通知》,对市司法局机构改革期间提出七项具体的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市司法局机构改革期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全体干警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机构改革部署;要严明组织纪律,重大改革事项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要严格机构编制纪律,严禁擅自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禁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等重大事项;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举办“欢送宴”“欢迎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严格保密纪律,坚决防止发生失泄密等问题。
通知强调,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全体干警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市司法局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有序进行。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纪律、廉洁纪律等突出问题,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