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始终把监督摆在首位,挺在前面,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切实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实现抓早抓小抓准。
突出日常监督。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督查25次,通报15人次。同时,着眼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机制,将监督体现在日常,把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纪律、作风、效能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实行督查台账管理,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持续在有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对党员干部轻微违纪问题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函询,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擦亮派驻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派驻机构统筹管理的六项制度》,为有效发挥派驻机构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提供强力后盾。通过参加综合监督部门班子成员会、“三重一大”会议等形式开展常规督查,保证重大项目、重要审批合法合规。列席所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现场督导,对批评与自我批评蜻蜓点水,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等情况及时督促纠正。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提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打好廉洁“预防针”。
深化巡察监督 。动态更新巡察人才库,着力把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进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着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制定《中共潘集区委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对前六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前六轮反馈的790个问题,完成整改788个,完成率99.7%;移交的121条线索,办结116条,办结率96%。及时跟踪督办市委扶贫领域和卫计系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18个,制定完善制度126项,收缴违纪款18.331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2.17万元。给予党纪轻处分23人,党纪重处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