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同志,根据区纪委监委巡视整改督查小组提供的督查报告,你牵头承办的信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请你在10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这是区纪委监委对一名同志下发的负面清单限期整改通知书。
自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创新方式方法,采用负面清单的方式,高效推动省委第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目前,503件信访举报件办结487件,办结率96.8%,18件线索全部办结。
为推动干部履职尽责,区纪委监委制定了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负面清单”,清单涵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举报、案件审理、案件检查等履行监督责任13个方面共43项“不能为”的界限,为监督责任划定了履职“警戒线”。同时,把负面清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调整使用、评先评优、享受待遇的重要参考。
为推动巡视反馈意见高效整改,区纪委监委对负面清单进一步进行完善,把在巡视整改中案件办理进展缓慢,办理质量不高等情况一律列入负面清单实名通报并下发限期整改单,巡视整改期间5名同志被列入负面清单。
“在巡视整改中引入负面清单是为了在确保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提升整改质效同时,更主要的还是希望通过巡视整改,真正把我们的各项工作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