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后,9月5日上午,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学习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条例》,并展开交流讨论。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梁昌保参加会议,并对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大家在学习中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条例》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问责机制,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以问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会议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立足本职,勇于担当,敢于问责,善于问责,让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一要深入学习《条例》。要把把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做到全面掌握,熟练运用,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二要突出政治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认真进行对照检视,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三要强化监督管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紧紧围绕《条例》列出的问责情形,加大问责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问责,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